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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进展调查与总结(3)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11 09:09 
核心提示:行业标准:部委联手,力求达到强制性和约束性 纵观全国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进展情况,还有一个亮点非常突出。那就是,在新建住宅小区的光纤入户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出台了强制性的房屋验收标准,规定凡是新建小区的

行业标准:部委联手,力求达到强制性和约束性

纵观全国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进展情况,还有一个亮点非常突出。那就是,在新建住宅小区的光纤入户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出台了强制性的房屋验收标准,规定凡是新建小区的光纤宽带,必须由三家运营商(有的地方还有广电运营商)共建共享。这不仅保障了运营商的平等接入权,而且维护了用户对运营商的自由选择权。近日,工信部通信发展司组织编制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已发布,并定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专家认为,这是破解住宅小区宽带建设难题、促进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快宽带网络发展、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在江苏镇江,所有的新建居民小区的光纤入户,全部做到了红线以内由房屋开发商投资建设,红线以外由各家宽带运营商共建共享,用户自由选择宽带接入。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上海和福建厦门,运营商的交接架都整齐地排列在小区光接入网机房内,每个分光器上清清楚楚标记着几楼几单元几号用户选择的哪家运营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的行为来自于强制性的政策措施。在上海,市通管局结合光纤到户的相关标准,重新修订了2004年发布的《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制定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技术规范》,已于2011年出台并在国家住建部完成备案。在福建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有一个通信建设项目审查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厦门市住宅小区、商住楼宇、办公楼等房产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的有线与无线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查。厦门市通信管理局等6部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宇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厦门所有新建项目规划红线内的通信配套工程,都应由开发商投资建设。

这些规范标准之所以如此奏效,主要是因为它是工程验收的强制性标准,通信及住建等政府主管部门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法规处,有一个印有“住宅通信配套办公室住宅配套公章”的红章,新建小区如没有实现运营商的平等接入,通管局就不给开发商在新建住宅配套验收合格证明上盖章,没有这个章,开发商就无法预售房和交房。

在对老城区进行宽带铺设时,运营商同样面临光纤入户建设难、地下资源建设难、无线基站选址难等诸多困难。对此,有专家建议,在市政规划方面,将通信管道、宽带机房、无线基站等通信设施作为城市建设的必要配套设施,统一纳入市政规划进行综合考虑安排。完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探索“一次开挖、集中建设、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建设模式。例如,美国实施的宽带“一次挖掘(dig-once)”政策,要求宽带基础设施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超前规划,提高宽带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目前,如上海等地的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技术规范也已完成技术审查,即将颁布。这些经验均值得其他省市地区学习借鉴。(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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