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虚拟运营商改革前世今生:民资呼吁进入电信业(2)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25 12:53 
核心提示:全球发放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成风 追溯此次中国电信业改革的动因,其实也是十余年前全球兴起虚拟网络运营商改革时的背景相同。当时,全球电信市场的运营权在每个国家都全部集中于少数几个运营商,民营资本要求进入的

全球发放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成风

追溯此次中国电信业改革的动因,其实也是十余年前全球兴起虚拟网络运营商改革时的背景相同。当时,全球电信市场的运营权在每个国家都全部集中于少数几个运营商,民营资本要求进入的呼声很高,但以民营资本的实力,由他们去建设一张移动通信网是不可能的,因此,民营资本去租赁大型实体运营商的网络去经营这种模式也就由然而生。

虚拟运营商最早是1999年在欧洲开始兴起。不过,11年前香港发放首张虚拟运营商牌照一事,更为业界熟悉,一直为业界津津乐道。

当时,香港给6家公司发了移动虚拟运营商牌照,包括润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等。他们获得由香港电讯管理局颁发移动电话号码和移动网络号,并发行自己品牌的电话卡。时任香港电讯管理局局长的王锡基说,这是进一步开放电讯市场、增加市场竞争的一项重要举措,让更多不拥有频谱的中小型电信企业参与3G的运作,通过竞争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选择。

其后,美国、日本、韩国等均将虚拟网络运营商列为合法经营、打破垄断的举措。而较新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的是以色列,以色列目前有4大移动电话运营商,2010年,其在六个民营企业申请者中批准了一家Telecom 365为虚拟网络运营商。

而一个罕见的失败案例是在巴基斯坦,2010年,因为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将移动虚拟网络运营牌照费从原定的5年1万美元增至10年500万美元,致使三家申请者陆续放弃在巴运营计划。

即便如此,我国又有何必要设立虚拟网络运营商制度呢?前述接近工信部高层的人士透露,这是因为按照中国加入WTO时的相关规定,2007年中国电信市场要全面开放,时间已过了5年,不兑现承诺是不可能的。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