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数据流量限制使美运营商从中渔利 伤及互联网发展(2)

来源:飞象网 作者:编译文慧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20 10:49 
核心提示:无竞争压力 自由市场的鼓吹者们会辩称,竞争力压力可以纠正这种问题,因为其他服务提供商将削弱现有公司的实力。但正如独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Sonic.net首席执行官戴恩贾斯珀(DaneJasper)在接受TheRegister网站的采

无竞争压力

自由市场的鼓吹者们会辩称,竞争力压力可以纠正这种问题,因为其他服务提供商将削弱现有公司的实力。但正如独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Sonic.net首席执行官戴恩•贾斯珀(DaneJasper)在接受TheRegister网站的采访时所指出的:宽松的监管框架意味着,大部分美国市场基本上不存在竞争。

贾斯珀解释说,克林顿执政期间通过的《1996年电信法案》要求服务提供商竞争性进入当地服务,从而开启了美国宽带市场。但在2002年,联邦通信委员会发布了对该法案审查结果(三年期),并授予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限制用户网络访问(从数字交换到远程中心)的权力。

通信委员会的理由是,这将鼓励运营商迅速部署速度更快的网络连接,但同时导致规模较小的公司被迫接受电信公司开出的交换接入报价或在大都市地区建设自己的线路进行交换,从而接入其本地市场。

贾斯珀表示:“发生这种情况时恰逢网络泡沫破灭,企业资金非常紧张,美国许多具有竞争力的服务提供商纷纷宣告破产,其数量相当庞大。”

他指出:“美国是一个不断扩张的国家,有数据显示,全国近有50%的楼宇接受远程设备提供的服务,因此,像我们这样具有竞争力的服务提供商是没有那种能力的。”

无线世界精彩无限

在无线方面,报告指出,网络拥塞问题的确存在,但其状况并不像外界所说的那样严重,而每月的数据使用上限也无助于解决使用高峰的问题。

报告作者指出,相比之下,增加高峰时段收费的呼吁比限制流量更有效,但利润较少,而向基础设施更多地投资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限制高数据消耗用户的数据使用量也有一定效果,而美国无线服务提供商,如AT&T和Verizon,已经开始制定严格数据使用上限,并收取“超额费”。

报告指出:“AT&T和Verizon所采取的分级定价和严格数据上限的政策似乎在很大程度上将维持和提高运营利润率挂钩,而不一定是要管理网络数据拥塞问题。”

“每家公司都将创造利润率纪录作为新的更昂贵的定价机制目标。这些利润可以通过升级至LTE提高,对于无线服务提供商而言,LTE传输数据的成本更低。”

上图表明,平均每用户收入大幅上升,而公司收入亦然。然而,报告指出,Sprint和T-Mobile公司仍坚持提供无限数据,并没受到网络拥塞问题的困扰。

此外,还存在针对基本服务收费太高的情况。例如,运营商设置短信服务上限并收费,尽管发送短信产生成本很少。即使短信甚至不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发明,它只是一种保留在手机上的工程测试功能,后来被客户发现并开始自愿使用。

无线带宽问题的逻辑解决方案是建设更多基础设施。报告指出,日本电信运营商KDDI正在建设10万个Wi-Fi热点,旨在将其融入公司的4G网络,以缓解数据流量;用户的智能手机可以自动(在不打扰用户的情况下)将流量切换到Wi-Fi。这类系统应当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目前的网络拥堵问题。

竞争压力,或缺乏竞争压力,将再次发挥作用。在美国这样一个大国,锁定手机、长期电话合约及服务范围难以覆盖全国等问题都是造成无线市场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