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谁在阻挡华为(6)

来源:CCTIME飞象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0-25 15:24 
核心提示:华为亦成为中国时代的缩影中国公司完全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与全球最强者并驾齐驱。例如全球最大的白电制造商海尔及刚刚迈向PC市场全球第一的个人电脑制造商联想亦证明了同样的能力。后来者的名单还很长。

华为亦成为中国时代的缩影—中国公司完全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与全球最强者并驾齐驱。例如全球最大的白电制造商海尔及刚刚迈向PC市场全球第一的个人电脑制造商联想亦证明了同样的能力。后来者的名单还很长。

关于华为的伟大“破坏性”,你或许能从2006年阿尔卡特与朗讯,诺基亚与西门子网络设备部门的合并,以及北电破产等诸多案例窥见一斑。中国庞大的市场为华为提供了充足弹药,工信部数据显示,中国3G网络在2009至2011年间的计划总投资高达590亿美元,华为则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显然令希望从这一世界级巨型工程中获利的西方竞争者倍感失望。

美铝全球副总裁兼亚太区总裁陈锦亚认为当下各个产业供应链均已全球化,西方世界潜意识的技术民族主义毫无意义—既然中国的制造商和设计者已成为全球电信供应链的核心,恰当的应对方法当是制定更高的管理标准及安全性标准以刺激本国电信业的创新性。限制华为虽能让思科、爱立信等大为获益,但仍不能保证所谓的安全性。

究其原因在于爱立信等巨头亦把成套设备及零部件的生产外包给中国。若担心华为为其设备植入恶意软件,你也可以同样的理由怀疑思科、爱立信们的设备。“我接受不了‘如果’、‘但是’、‘可能’这样的字眼”,华为全球网络安全主管,前英国政府首席信息官JohnSuffolk抱怨道。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谢明敦认为,美国在对国外的贸易尤其是对中国层层布防。在高科技领域,其主要手段首先是国家对国家层面的要求,例如在中国加入WTO时,美国通过特别商业条款,逼迫中国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以保护其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其次,随着包括华为在内的ICT(信息、通信和技术)制造类企业崛起,中国的高科技产品涌入之后,美国则使用“337条款”来限制中国企业。其主要内容是:“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竞争方法或者不公平做法(主要指侵犯美国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实用新型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可能对美国产业造成抑制,ICT可以应美国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

“以往此类调查多集中于轮胎、纺织品等低技术产品领域,而现在则升格为高技术产品,国家安全是最好的理由,消除这种怀疑从法律手段上来说非常难。”美国德杰(Dechert)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陶景洲对《环球企业家》说。

陶认为美国若过分沉迷于技术民族主义不能自拔,不仅会伤害其创新机制,亦有悖于贸易自由精神。“美国政府喜欢告知别国政府不要干涉科技和因特网的事情,然而,在此问题上我们却变得越来越像中国了。”乔治•华盛顿大学商学院院长道格拉斯•格思理(DouglasGuthrie)评价说。(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