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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定价标准模糊 专家呼吁公开成本(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万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08 09:30 
核心提示:电信法律专家王春晖介绍说,目前电信资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了政策因素和投资回报率两个因素。我国的电信产业是从自然垄断逐渐走向有限制竞争的。在这种条件下,电信资费的定价方法更多是考虑政策因素,而非市场

电信法律专家王春晖介绍说,目前电信资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了政策因素和投资回报率两个因素。我国的电信产业是从自然垄断逐渐走向有限制竞争的。在这种条件下,电信资费的定价方法更多是考虑政策因素,而非市场竞争条件下的资源最佳配置;另外,电信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由于这几年对信息高科技效应的过高预期和市场开放,刺激了对电信市场的过度投资,投资回报速度成为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王春晖介绍,虽然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电信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准确、完备的业务成本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但是电信经营者都以这些数据和资料属“商业秘密”为由,不予提供。消费者对制定电信资费标准的成本、数据及资料,仍然没有知情权。

构建竞争秩序

北京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良刚建议,随着中国进入加入WTO的后过渡期,电信资费的标准应逐步由电信服务的提供者按照市场的需求和价值规律自行确定,国家应逐步取消政府定价。

王春晖表示,监管层应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他认为,我国目前在电信资费调控方面力度过大、范围过宽,这样容易导致行政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国家应当设计以市场为基础的电信资费调控机制,同时加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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