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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出台个人信息保护行业标准

来源:新京报 作者:郭少峰,吴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05 11:20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回忆,2003年的4月,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专门对个人信息立法研究课题进行部署,200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意见稿已经提交。不过这项立法建议一直未能进入正式的立法程序。

近日,工信部直属的中国软件测评中心透露,他们联合30多家单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正式通过评审,正报批国家标准。

工信部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说,这个指南能为行业开展自律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为企业处理个人信息制定了行为准则。据介绍,我国信息技术保护不容乐观,甚至已形成利用个人信息从事非法获利的黑色链条。特别是去年年底揭露出的中国互联网最大规模的泄密事件,将个人信息保护推向了风口浪尖。

许多发达国家很早已开始个人信息的保护研究和立法工作。我国近年来也启动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工作。

去年,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指南。这个委员会主要从事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现任主任由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兼任。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的全称是《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标准由工信部直属的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牵头,联合近30家单位起草。

该中心常务副主任黄子河透露说,指南目前还在等待批准文号,但其最终的发布应是“指日可待”。但这个指南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

■ 焦点

个人信息用后立即删除

在个人信息安全缺少专门法律规范时,一部行业标准成为业内的希望。

“去年正式通过了评审,报批国家标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主任罗文希望今年能通过这项标准,以拓展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加工、转移和删除四个主要环节,其中还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

工信部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这个原则包括目的明确、最少使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等八项。”

“最少使用”的原则就是获取一个人的信息量时,只要能满足使用的目的就行。

黄子河举例说,一些网站本是办一个很小的事,却让用户填包括家庭住址、手机号在内等很多信息,这就不符合“最少使用”原则。

“安全保障”则是要个人信息管理者一旦收集了个人信息,就必须建立一套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内部管理流程,以及应对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的副主任高炽扬估计,个人信息泄露中70%-80%属内部作案,这是“安全保障”原则没能落实好所致。

他介绍说,一些商业公司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由于管理制度疏漏,一些内部员工未经授权就能获取客户信息。

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在收集个人信息阶段告知的“使用目的”达到后应立即删除个人信息。

高炽扬说,有次,他在某航空公司网站购买机票,使用电话支付的时候,工作人员搜集了他的支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号和信用卡的最后三位支付号码。购票成功。

但是,过段时间他再去购票时,对方问他,“您还是使用卡号末四位是****的信用卡支付吗?如果是,只要告诉我就可以了。”

“(这家公司)存储了我的信息。”3月26日,高炽扬一边讲述一边摇头。

高炽扬说,他所经历的航空公司电话订票的经历,就是航空公司在达到此次订票目的后,未能及时删除客户信息。(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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