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政府给力 2013年井冈山实现全市光网络覆盖

来源:OFweek通信国际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9 15:34 
核心提示:2011年3月8日消息,政策带动产业发展,在井冈山全光网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运营商、厂商和建设单位都快速行动了起来,按照规划,2013年井冈山将全市实现全光网。

2011年3月8日消息,政策带动产业发展,在井冈山全光网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运营商、厂商和建设单位都快速行动了起来,按照规划,2013年井冈山将全市实现全光网。

政策带动产业发展,在井冈山全光网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运营商、厂商和建设单位都快速行动了起来,按照规划,2013年井冈山将全市实现全光网。  近日,井冈山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光网”通信城实施办法通知》,在井冈山全市由政府牵头推广基于塑料光纤接入的全光网。

这是井冈山在过去两年内,大力推动塑料光纤“全光网”发展的又一记重拳,也是国内首个政府联合企业共同推动塑料光纤部署的城市。

“全光网”概念由来已久,不过,全光网涉及行业和用户众多,如何在各行业统一部署和行动,是运营商一直苦寻的部署途径。

井冈山政府牵头全市发展塑料光纤的举动,消除了各行业难以统一行动的不便,给运营商开展全光网建设铺平了道路。

目前,井冈山三大运营商都在积极推动塑料光纤全光网建设。已竣工井冈山政府办公大楼塑料光纤工程,就是政府、井冈山电信和江西大圣联合推动全光网的经典案例。

分布有序进行部署

按照规划,井冈山市计划在未来2-3年实现“全光网”通信城,这比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制定2015年前实现南方城市全光网覆盖还要早两年。

为了更快完成“全光网”,井冈山政府制定了完善的部署路线。

按照政府规划,井冈山在所有新建项目的网络建设工程要全面实施光纤到户、光纤到桌面建设,直接用“全光网”取代传统网络。对已完成网络建设的单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驻市各单位需分批进行改造。对有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商业小区等区域,加强引导,分批完成改造,实现“全光网”通信城目标。

为了保证质量,井冈山政府还要求建设部门要指导设计单位、项目单位做好“全光网”设计,同时在国家塑料光纤施工规范出台之前,帮助制定符合实际施工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验收规划。

此外,作为一项政府主导的基础工程,井冈山还第一次把全光网建设纳入新房房产证核发门槛,这项措施也保障了“全光网”顺利广泛推广。

产业成熟是基础

长期以来,塑料光纤以其芯径大、易耦合、柔韧性好、质量轻、不用熔接或者焊接、无电磁干扰和辐射、安全保密及抗干扰能力强、价格低廉等优点已经得到了国际和国内认可。之所以部署时间一推再推,主要是产业成熟需要时间和技术的积累。

2010年,江西大圣塑料光纤通过中移动研究院检测,具备了推广的条件,这给井冈山政府全面推动塑料光纤网络建设吃下了定心丸。

实际上,江西大圣塑料光纤的突破与我国塑料光纤产业快速发展分不开。目前,国内能生产通信级塑料光纤的企业包括江西大圣、四川汇源、东方光大集团、内蒙古金三角集团等。塑料光纤产业涉及到标准、协议、芯片、光电子器件、高分子材料、工业制备、精密测量、测试认证等方面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