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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宽带反垄断:电信联通千亿营收受威胁(3)

来源:财经网 作者:闫妮 陈予燕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8 10:49 
核心提示:依照工信部的规定,铁通、长城宽带、歌华有线等其他宽带接入商在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网络发生互联互通时,都需要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付费。而定价权则基本掌握在后者手中。这足以让广电方面动用央视和旗下网站

依照工信部的规定,铁通、长城宽带、歌华有线等其他宽带接入商在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网络发生互联互通时,都需要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付费。而定价权则基本掌握在后者手中。这足以让广电方面动用央视和旗下网站在发改委没有公布结果之前提前介入。

据报道,工信部目前正在撮合三大运营商的合作,希望中国移动旗下的铁通能取消此前的举报,并希望三家能够达成和解,不要让“广电系”趁势打劫,借此进入基础电信业务。

觊觎者广电尚需“修内功”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电信业垄断第一案在主流媒体及电信行业专家之间掀起轩然大波的真正原因是:三网融合的艰难推进以及广电、电信双方的利益争斗在此事件中得以充分体现。 广电方面希望发改委彻查,态度坚决。此时,广电总局打起了自己的算盘:自己不能介入三网融合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牌照”,现在还不具备宽带经营权,争取尽快得到发展宽带业务的基础网络运营商牌照,进入电信行业,并在三网融合中继续保持对广电网络的独家管理权。这也是广电积极参与反垄断调查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骨干网络资源垄断下的行业状况是:宽带业务支撑了拥有垄断资源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利润增长,而99%的广电网络运营商和大部分二级电信运营商的宽带业务却处于亏损的边缘。

“此次事件对于广电来说,的确是一个机会。”三网融合研究专家吴纯勇对本刊记者表示。自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以来,广电电信争夺战开始步入白热化阶段。

按照国务院部署,2010年至2012年为三网融合的第一阶段,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但IPTV内容播控权、国际互联网出口权的争夺原本是广电、电信的重要分歧所在。

2010年7月,首批12个试点城市地区名单出炉之后,几易其稿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终于公布。

电信进行业务的系统建设、运营与管理,在试点城市发展IPTV;广电则获得了IPTV内容播控权,并可以基于自己的有线网络开展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及IP电话业务。 电信和广电双方均可以利用自己的网络开展自己原有的业务和对方的成熟业务,成为全业务运营商。

而在试点阶段(2010年—2012年),双方的利益争夺尤为关键:广电要发展电信的成熟业务——互联网宽带业务,就需要从工信部处获得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更何况在争夺IPTV内容播控权无果的状态下,电信方岂肯拱手相让?

对于广电宽带来说,2009年开始的联通、电信的宽带升级则让其陷入了更大的危机中。 “目前,99%的开展宽带业务广电网络运营商都处于亏损的境地,由于要将用户收入的一半以上交给电信方购买宽带出口,再除去其他的网络改造、硬件维护等运营成本,有资质的广电网络运营商开展宽带业务经常会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最好也仅是微利。包括宽带通在内的二级电信运营商及广电网络运营商需要向电信方付费以获取宽带出口,在带宽及用户体验上均没有保障,因此他们与电信运营商的差价可达30%-40%。”上述人士举例。

“三网融合试点,广电获得运营宽带接入牌照,但广电开展宽带进入真正的障碍是对接成本过高。”侯自强对本刊记者表示,“目前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是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制定的,参考的是2006年国际价格。到今天美国的价格已经下降了近10倍,而我国的价格一直未变。高昂的对接和穿透费用成为拥有骨干网的运营商的摇钱树和压制竞争对手的利器,结果是恶化了宽带业务的运营环境。”

广电网络运营商体系“各自为战”、“市场化程度低”历来为在市场化方面走在前列的电信方所诟病。“从市场化程度及时间上来看,广电都远远不是电信的对手。”吴纯勇对本刊记者说,“2003年开始,广电网络运营商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有的甚至到2008年、2009年才完成企业改制。而以1994年中国联通的成立为标志的中国电信体制改革发展至今至少有十余年的历史了。”(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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