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中国联通 >

“典型”宽带反垄断:电信联通千亿营收受威胁

来源:财经网 作者:闫妮 陈予燕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8 10:49 
核心提示:此次发改委调查联通电信垄断,源起中国移动旗下铁通被中国电信强制断网,继而奋起举报,并且和这些饱受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欺压”的民营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商们之间合作的结果。

11月9日,央视午间《新闻30分》发布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宽带垄断被国家发改委调查的新闻。自《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执行以来,从未有大型央企卷入调查,故此消息一出,引起市场热议,舆论纷纷认为,中国《反垄断法》利剑终于出鞘。

不过,随着调查的展开,一场争论在媒体愈演愈烈。记者调查发现,媒体如此热衷报道这场调查,与某些媒体也是这场反垄断调查利益方有关。发改委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变成了多方争夺利益的战场,也将影响未来三网融合的规划。

电信联通千亿营收受威胁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联通(600050.SH)2011年资本预算开支为738亿元,主要投向宽带和3G深度覆盖上。2011年中报显示,宽带、数据及互联网收入为193.97亿元,在总收入1044.64亿元中的比重为18.6%。中国电信(0728.HK)2011年中报显示,有线宽带接入收入为297.6亿元,同比增长13.1%。

国金证券通信行业分析师陈运红对本刊记者表示,宽带业务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未来的业绩增长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对中国电信来讲,其互联网接入收入一年大概有500个亿,对于中国联通来讲一年大概有300个亿。这两家电信公司宽带业务占全国的90%,已经形成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1月21日,发改委反垄断局分别对北京光环新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信网创网络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调查取证,获得了详细证据,证明联通公司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采取了价格歧视政策。

如果经过案审,事实成立定性准确,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这意味着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面临数亿,甚至数十亿元的罚款。不仅如此,一旦被认定垄断,电信、联通宽带业务也将受到冲击,千亿市场将被其他竞争对手“瓜分”。

对于各方面的垄断指责,电信运营商的主管单位工信部通信司有关人士称,基础运营商牌照是工信部按照国务院安排来接管的,发给电信、联通两大运营商是为了互联网的安全可控,而两大运营商与第三方机构接触完全是按照市场行为来操作的,所以不存在垄断的问题。 这名人士辩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占了2/3以上的市场份额很正常。沃达丰在英国无线领域、英国电信BT在有线市场领域也是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在美国,虽然打破固网垄断,对AT&;T进行了两次分拆,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后来发现固网业务仍然集中在AT&;T及其分拆出来的南贝尔等少数几个运营商手里。

虽然有关联通电信的反垄断调查尚未有定论,但被调查的消息还是让这两家上市公司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股价在央视报道播出后几乎同时出现直线下跌,中国电信在11月9日上午开盘时股价为每股4.97元,上午最高达到5.01元,而在央视曝光发改委对其宽带接入反垄断调查后的不到两小时,跌至4.78元。中国联通的情形也类似,从开市的16.62元,最高涨到16.72元,节目播出后也大跌至16.10元。股价曲线几乎与电信一模一样。11月10日,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股价继续下跌。

强行清理惹怒铁通举报

此次发改委调查联通电信垄断,源起中国移动旗下铁通被中国电信强制断网,继而奋起举报,并且和这些饱受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欺压”的民营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商们之间合作的结果。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是大型ISP,他们向小型ISP提供宽带批发业务的时候,更面向最终用户提供接入零售业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同时也向铁通、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长城宽带、中信网络等弱势运营商(中型ISP)提供宽带批发业务。

2010年7月份,中国电信大规模清查“穿透流量接入”行动,导致大量的铁通用户因断网或者网速异常而投诉。(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