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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接手飞利浦电视业务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9 09:57 
核心提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长城电脑(000066),000066)旗下冠捷科技有限公司(00903.HK),将接手飞利浦旗下电视机业务。——通过购买与飞利浦合营公司70%股权方式实现 六年后飞利浦有权彻底退出

——通过购买与飞利浦合营公司70%股权方式实现 六年后飞利浦有权彻底退出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长城电脑(000066),000066)旗下冠捷科技有限公司(00903.HK),将接手飞利浦旗下电视机业务。

长城电脑昨晚发布公告宣布了上述消息。而昨晚也恰是飞利浦在欧洲市场公布一季报的时间,飞利浦当天公布了令人失望的一季度业绩(仅1.98亿美元)并正式宣布剥离电视机业务。

根据长城电脑的公告,冠捷科技于4月17日和飞利浦订立了相关协议。简言之,交易的内容,也就是冠捷具体接手飞利浦业务的步骤大概有三步。

第一步,飞利浦将成立合营公司并注入相关业务,其中包括电视生产厂房、创新和开发场地、在各国的销售机构、雇员、存货、若干专利以及其他资产及负债。冠捷科技将收购合营公司70%股权,飞利浦保留余下30%股份。

第二步,飞利浦向合营公司及其若干联属公司授予独家商标许可使用权,初步为期5年。据此,合营公司及其若干联属公司可于全球各地设计、生产、采购、出售、分销及营销飞利浦品牌范围内产品,不过中国、印度、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南美洲若干国家除外(但公告中没有具体说明哪些权限受限)。

第三步,飞利浦向合营公司授予非独家免版税许可使用权。该使用权与飞利浦所拥有的若干专利权有关,而合营公司可就范围内产品于全球各地运用该专利权,但不包括前述条款中排除的各个区域。

关于此次交易具体的交易金额,根据公告,该交易将以一项递延购买价格实现,即“购买价格等同合营公司于2012年至飞利浦通知收取递延购买价格选择当日前之最后一个完整财政年度(最少须为完成交易后三年)之平均综合除息税前盈利乘以四得出之数目之70%”。

此外,合营公司将向飞利浦按年缴付许可使用费,该费用为根据范围内产品营业额之百分比厘定。就2012财政年度,合营公司将不会支付任何许可使用费。就2013财政年度,合营公司应缴之年度许可使用费为营业额之2.2%。由2014财政年度起,合营公司应缴之年度许可使用费为营业额之2.2%,但可根据变量增加,最高可提升至营业额之3%,惟须取决于若干表现基准。由2013财政年度起,合营公司须支付年度最低保证许可使用费5000万欧元。

许可使用费乃由冠捷科技与飞利浦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已参考(其中包括)飞利浦注入业务之往绩及未来前景(包括其盈利潜力及与本集团产生之协同效益)等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公告,在完成交易六年后,飞利浦可行使认沽权,把合营公司其余权益悉数售予冠捷科技。

据业内人士分析,曾经是全球电视机产业龙头的飞利浦在电视机业务上其实挣扎已久,由于无法和SONY等公司竞争,飞利浦电视机业务营收目前在该公司整体营收中的占比仅为个位数。而另有资料显示,2007年至今该业务累计已亏损近10亿欧元。因此,飞利浦一直希望出售电视机业务以集中精力发展医疗设备等领域。

对于冠捷科技来说,由于该公司一直是飞利浦的代工商,因此对于飞利浦的电视机业务并不陌生,而飞利浦的电视机研发基地等对于冠捷科技或许也仍然有些诱惑。不过,一位市场人士也说,具体该业务对于冠捷科技将产生什么影响,暂时仍然难以判断。

根据冠捷科技官方网站资料,该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各种类型先进的彩色显示器,包括大屏幕液晶彩色显示器以及数字平板彩色电视机,前身是苏州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公司。

长城电脑为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其隶属于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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