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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仅仅迈了一小步,麻烦就来了(3)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谢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4-15 09:44 
核心提示:如何走出版权泥沼 8月18日,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以TCL的互联网电视MiTV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为由,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实名举报信,并在北京起诉TCL集团侵权。 优朋普乐还将TCL互联网电视机的内容合作

如何走出版权泥沼

8月18日,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以TCL的互联网电视MiTV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为由,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实名举报信,并在北京起诉TCL集团侵权。

优朋普乐还将TCL互联网电视机的内容合作方——研制开发PPS的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以及销售商国美电器分别列为第二和第三被告,一并提出诉讼。

TCL集团副总裁韩青表示,TCL和优朋普乐双方的律师已经达成了很多共识。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插手该案,对该诉讼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论证,为以后的互联网电视机的版权纠纷寻求解决机制。

“从法律上来说TCL是没有责任的。我们只提供平台,版权问题是我们的合作伙伴PPS和优朋普乐这些内容商产生的。”韩青说。他的这种说法与不久前众多视频网站遭遇版权诉讼时的口径非常相似。

优朋普乐CEO助理朱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他们打官司的目的并非为了促进版权销售,而是想提醒家电厂商注意版权问题。“和TCL的官司未来的结果肯定是合作和和解”。

一位接近优朋普乐的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对本报透露,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意向:TCL要么以每台电视机20元的版权价格购买优朋普乐10万台授权,要么以200元一台购买1万台授权。但这一说法未得到当事双方证实。“明明生产几百万台电视机,但只买10万个授权,这不是摆明了准备花点钱装样子,然后继续侵权吗?”该知情人士说。

目前,国内彩电厂商的互联网电视机提供的内容服务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自建的内容频道,购买正版片源供用户观看,比如创维自建的“酷开网”以及长虹联合腾讯、新浪等打造的“乐教”平台,提供包括娱乐、影视、教育、生活百科、健康等内容;二是与视频网站合作,如TCL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迅雷拥有版权的正版影视剧。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这两种途径都面临版权风险。一些彩电企业投机取巧地在其网站上开放网友上传功能,漠视网友上传版权来源不明的影视节目。而一些视频网站利用电视机厂商不清楚影视内容版权授权范围限制,越权合作,致使电视机厂商成为“无辜的盗版者”。还有的则利用中层执行者私下的权钱交易,用“合作方负内容责任”的条款蒙蔽电视机厂商决策层,完全用盗版产品提供给电视机企业。

拥有大量影视剧版权的网尚文化公司市场总监张栋伟最近在忙的一件事,便是到一些购买了互联网电视机的用户家里去做盗版取证。

令他头疼的是,网尚在和家电厂商们洽谈版权转让价格时,一些厂商对于网尚整个内容库在一台电视机上的授权,只愿意出价几十元。而网尚则认为这点钱连平均成本都不够,他们和某上网本做授权,一个产品的授权在150元。双方谈崩后,很多厂商转而选择一些版权来源不明的网站进行低价购买。“我们等他们销售量再大一些,直接在他们上市所在地起诉,因为大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只能去欧美、香港这样成熟的市场起诉,到时候根据财报里的销售量,按数量索赔。”张栋伟说,网尚已经做完盗版取证,只等各大厂商公布财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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