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互联网电视 >

网络电视:传统电视的延伸产物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刘春华 鞠勇 李梦琳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10-23 09:57 
核心提示:分众在电视界逐渐被接受并衍生出一些具有特色、以专业而分出的频道。但目前来看,传统电视中相当一部分专业频道并没有达到最初创建的初衷,一部分特色频道并没有太大的特色,专业频道并不专业。

网络电视是传统电视与网络相融合的产物,是集数字化和网络化于一体,整合了电视与网络两大传播媒介的一种新传播形式。相较于传统电视而言,网络电视以更便捷、更随意、更省时等优势,将会成为大众媒体发展的焦点。网络电视不可避免地对传统电视的诸多方面造成冲击。

网络电视:传统电视应对挑战的新武器

自2009年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正式上线起,各大省级卫视紧随其后,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纷纷推出网络电视台,中国电视界掀起了兴办网络电视台的热潮。这些网络电视的开播,成了中国电视媒体应对网络媒体挑战的新武器。

网络电视的迅速发展主要依附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网络用户增多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宽带网络、流媒体等技术的发展,使用宽带接入网络的用户群体迅速增长。网民群体的迅速壮大,使得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上网看文字和图片。网络电视的兴起,使网民们看到了动态的画面,听到了与画面相配的声音,满足了人们的视听需求。网络电视的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驱动力。

二是网络传输为观众提供了便利

相较于传统电视而言,网络电视除继承了传统电视的视频特性之外,还结合了网络的特性,使观众由被动地接受电视节目变为自主地选择。网络电视向用户提供了与传统电视完全不同的新体验,抛开了传统电视呆板的传播方式,无需观众为了某个节目而等在电视机前,没有了固定的播放时间,脱离了电视台播出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满足观众的点播需求,使观众观看电视的过程不再局限于简单的视听体验,而转变为多元服务体验的过程。这不仅为观众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一改传统媒体单向传递信息的功能,让观众参与到媒体的传播中来,同时也使每个人既是网络电视的受众,也是内容的传播者和提供者。

网络电视对传统电视的影响

网络电视会对传统的电视节目理念和形式造成冲击。传统的电视传播是以传播者为起端的单向线性传播,不能与观众互动交流,使观众没有选择权、缺乏主动性。在传统电视中,传播者与接受者的地位存在一定的不对等性,传播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思维和意愿去发布信息,接受者处于被动地位。网络电视传播是一种以受众为中心的交互式传播,具有人本化的特点,不仅能够调动人的潜能和感官去接受信息、传播信息,延伸观众的听觉和视觉去认知世界,更体现了以人为本。在网络电视中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可以进行充分的交流,而不是把接受者只当做一个传声筒,使得双方互相尊重,同时也是对报道真实的尊重。传播者要尽可能地报道真实情况,还原事实和人物的本来面目。只有传播真相,才能赢得受众的信任与支持。

网络电视能够实现电视的分众化、小众化。分众在电视界逐渐被接受并衍生出一些具有特色、以专业而分出的频道。但目前来看,传统电视中相当一部分专业频道并没有达到最初创建的初衷,一部分特色频道并没有太大的特色,专业频道并不专业。主要原因归根于受众难以细分。我国的电视观众主体是广大的农民、工人和普通的市民,若要按他们的兴趣、职业、年龄等条件细分受众是非常困难的,因而传统电视的传播仍以大众传播为主。(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