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互联网电视 >

联想将生产互联网电视

来源:新京报 作者:林其玲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0 13:36 
核心提示:联想与上海东方传媒旗下百视通成立合资公司,可进入移动视频领域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家庭业务决定着联想的未来,希望通过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不仅为用户提供产品,同时也提供丰富和最佳的应用服务。联想CEO杨元庆 昨天,联想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

联想与上海东方传媒旗下百视通成立合资公司,可进入移动视频领域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家庭业务决定着联想的未来,希望通过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不仅为用户提供产品,同时也提供丰富和最佳的应用服务。——联想CEO杨元庆

昨天,联想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SMG)在上海签署协议,联手进军互联网电视市场。联想内部员工透露,“lenovo牌”互联网电视将在今年年内上市。

借合资公司打造“视频云”

昨天,联想集团还宣布与上海东方传媒旗下的百视通合资成立“视云网络科技”公司。新公司由百视通持股51%,联想持股49%。据悉,联想的互联网电视硬件生产仍将由联想集团完成,而内容方面则将依靠该合资公司提供。根据协议,联想互联网电视终端将获得SMG新媒体视听内容,以及多种非视听增值服务。

此外,SMG的视听资源还将应用于联想其他移动互联网终端产品,包括个人电脑、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等。借助该合资公司,联想将打造横跨互联网电视、个人电脑、平板电脑和互联网手机的正版视频云,为用户提供多屏交换体验。

东方传媒是国内规模仅次于央视的大型传媒集团,2010年总营收达到113亿元人民币,位列全国第二。百视通是东方传媒(SMG)旗下子公司。2005年,东方传媒先后获得国内首张IPTV集成运营牌照和首张手机电视全国集成运营牌照,百视通由此成为全国最早的IPTV和手机电视服务商。2010年,东方传媒正式获得互联网电视和3G手机电视牌照,百视通成为国内仅有的几家同时获得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和IPTV电视“集成+运营”牌照的公司之一。

“所有终端将实现通路”

对于互联网电视行业的前景,联想CEO杨元庆表示,这一市场潜力巨大。“现在国内有3000多万家庭使用互联网电视,而这个市场仍在保持50%的增长速度。”

今年1月联想专门成立了移动互联和数字家庭业务集团,职责为研发移动互联网终端,包括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以及包含云计算、智能电视、数字家庭等品类的终端产品。与百视通成立合资公司后,联想集团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形态初步成型。此外,凭借上海广播电视台持有的2.5G、3G手机电视牌照,联想集团也可以顺利进入移动视频领域。

杨元庆表示,今后联想还将围绕互联网终端产业完善布局,“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家庭业务决定着联想的未来,希望通过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不仅为用户提供产品,同时也提供丰富和最佳的应用服务。”他表示,通过和SMG的合作,联想可以获得丰富的互联网视听服务以及增值服务,还可以实现联想旗下手机、平板电脑、电脑和电视终端的互联互通。“联想所有的终端将实现通路。”SMG总裁黎瑞刚表示,随着业务推展,将来也会考虑像苹果软件商店类似的付费应用。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