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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消费维权的“按闹分配”(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于伟力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9-05-24 10:33 
核心提示:极端维权也常见于商品房,房主常常采取发宣传页、打横幅、高举维权宣传牌、静坐等形式。也有人为了吸引关注想出各种办法。2011年10月10日,深圳布吉街道临深惠路南侧一处楼房出现吊活狗一幕,一商户用此举喻狗急也

极端维权也常见于商品房,房主常常采取发宣传页、打横幅、高举维权宣传牌、静坐等形式。也有人为了吸引关注想出各种办法。2011年10月10日,深圳布吉街道临深惠路南侧一处楼房出现吊活狗一幕,一商户用此举喻“狗急也跳楼”,同时还打出对某部门不满的横幅。两狗最终死亡,网友斥维权者无人性。曾先生是该栋楼房的承包者,因为该栋楼要拆不拆没准信,又不准收租导致其欠二房东11个月房租,因此用这种方式“维权”。

有分析认为,这些极端的维权引起很多争议,也招致了不少的非议与指责。维权者采取极端的手段,如果只是威胁到维权者自己的名誉、安全和生命,或能得到公众的同情和政府的关注。但是,当极端行为影响到法律所保护的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时,行为人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随着对极端维权的批评越来越多,这些极端维权形式也越来越少。

为了维权直接抓人

维权,通常是以理性开始,在诉求无果后,要么放弃,要么开始极端模式。辽宁大连的杨平(化名)回忆此前为同事做过的集体维权,至今还记忆犹新。当时,在杨平单位门外开着一家理发店,由于离得近,理发方便,老板也刚好在做促销活动,所以杨平单位有上百人都办理了理发店的会员。没成想3年后,理发店突然倒闭,老板失联。

于是,杨平带领同事向当地的工商局投诉,对方却回应,由于该理发店的个体营业执照已注销,电话也联系不上,建议他们报警。在杨平报警后,派出所则称,这属于民事纠纷,所里有相关规定,公安是不能插手经济纠纷的,建议他们双方协商解决。

“我们是想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相关部门的态度让我们非常失望。”杨平说,眼看工商局和派出所都不管,打官司又耗时间,经众人商量后,最终决定依靠“技术手段”,自己解决。

杨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利用手机定位和大数据分析,查到了理发店老板的消费记录和手机信号,多次出现在一家商城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杨平一行3人和1名派出所警察,一起找到了“失踪已久”的理发店老板,并将他押至派出所。理发店老板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同意退钱,很快同事们便陆续收到了退款。

“我们采取直接抓人的方式,一是为了提高效率,二是为了出口气。”杨平略显愤怒地表示,理发店老板明知道店面经营不下去,还不断增加会员,收预存费,然后圈钱跑路,这种性质很恶劣。同时,他还感慨在处理这件事上,最大的感受是:“权利不会躺在那里,得靠自己努力去争取。”

尽管杨平及其同事最终“成功”维权,实现了维权目的,但对于这种“非正常维权”的方式,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安顺并不提倡。在他看来,这种采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他人消费信息,又采用跟踪、手机定位等手段,涉嫌侵害他人隐私,依法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他进一步指出,“抓捕”行动,尽管有派出所民警参与,但现场倘若发生争斗,可能会产生健康权纠纷。严重者还会违反治安管理,甚至刑法的相关规定。

新媒体成维权重要渠道

在一些消费者看来,倘若维权的方式,仅通过互联网传播才能实现,那简直“荒谬”。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媒体已渐成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渠道之一。(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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