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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难退成共享经济投诉热点,创业者试错不能由用户买单(2)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唐刚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9-01-29 10:08 
核心提示:有评论人士认为,共享经济最大亮点就在于它引领了波澜壮阔的创业浪潮。2011年到2013年,诞生了以在线短租为主的住房共享创新浪潮;2013年到2015年,以滴滴、快的为首网约车出现;2015年到2016年,产生了直播、短视

有评论人士认为,共享经济最大亮点就在于它引领了波澜壮阔的创业浪潮。2011年到2013年,诞生了以在线短租为主的住房共享创新浪潮;2013年到2015年,以滴滴、快的为首网约车出现;2015年到2016年,产生了直播、短视频等知识共享创业潮;2016年至今骤然从高潮到低谷的共享单车出现。此外,还有生产制造共享、劳务共享、科研资源共享等层出不穷。

其中,共享单车一度被评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并受到资本追捧,风光之时,颜色都不够用了。不过,其兴也勃焉,其衰也忽焉。近期,有评论人士认为,共享单车大败局,是中国创业史上最疯狂试错。也有媒体认为,应给共享经济弯路“试错”的包容,不过,资本追风,创业者试错,不能由用户买单,这一点必须明确,从制度上明确。

2017年8月,交通部、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规定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

无论创业者收取押金的初衷是什么,挪用押金都属于违法行为,不应作为创业者的“试错”而有所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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