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共享单车之争或陷运维泥潭

来源:俊世太保 作者:俊世太保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3-09 18:40 
核心提示:这样的数据增量意味着在2017年共享单车将覆盖更多的城市,截至目前披露的数据,ofo和摩拜分别覆盖了33个和23个城市,基本涵盖了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二线城市。这样的故事和当初滴滴、快的的故事如出一辙,在完成了模式验证和标杆城市的树立后

本文原标题:《巨额融资背后,共享单车之争或陷运维泥潭》

随着ofo完成新一轮4.5亿美元融资,关于ofo真实融资金额、ofo和摩拜就究竟谁是市场第一的口水战便再次升级。资本再次注入、争夺市场第一的口水大战背后则是共享单车市场竞争正在进入白热化的标志,同样的故事我们并陌生,只不过主人公的名字叫滴滴和快的。

从堆量到精细化运营

毫无疑问,共享单车正在影响和改变着用户习惯,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在此前发布的《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中称,截至2016年底,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到1886万;预计到2017年年底,用户规模将达5000万。

这样的数据增量意味着在2017年共享单车将覆盖更多的城市,截至目前披露的数据,ofo和摩拜分别覆盖了33个和23个城市,基本涵盖了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二线城市。这样的故事和当初滴滴、快的的故事如出一辙,在完成了模式验证和标杆城市的树立后,有了更多资本支持的双方开始依靠地面团队迅速进行模式复制。

但和当初的Uber模式不同的是,共享单车并非共享人的时间、技能,或人占有的物权,也并不具备C2C模式的网络效应。因此尽管双方都在加速城市扩张,在一些竞争激烈的城市,已然出现了共享单车过度投放的现象。

过度投放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大量占用了人行道、公共停车位等原有的公共空间,大量闲置停放的共享单车也成了不少地区城市管理的大麻烦。

但对于ofo和摩拜而言,过度投放也是无奈之举,在上海市黄浦区这样的核心城区,共享单车平台为了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不得不超量供应单车,以保证在高峰用车时间能够有足够多的单车供用户使用,毕竟不同于滴滴、Uber,单车本身是没有能动性的,更不可能用动态调价这样无形的手去进行波峰波谷的调控。

为了快速满足用户的用车需求,在目前调控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在某一地区过度投放车辆,以实现高密度的车辆供给,满足用户需求。

本质上共享单车是一个典型的B2C模型,而非共享,所有的车都来自于ofo、摩拜平台本身,而为了在早期吸引更多的用户形成规模效应,平台就不得不投放更多的车辆,竞争的激烈则又直接导致了过度投放。

但这依然无法满足上下班高峰期巨大的用车需求,大量单车只是从写字楼到地铁站,或从地铁站到写字楼,但却很少有人在早晚高峰反向出行,这就导致了单车利用效率的极大降低,因此人为地去调度改变单车的密度分布就必不可少。

ofo和摩拜正逐渐开始意识到精细化运营的重要性,曾经都号称不需要人为调度的ofo和摩拜如今也都建立起了维护和调度团队。但这或许只是共享单车平台进行精细化运营的开始,对于他们而言,接下来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精细化运营如何做,从产品出发

在摩拜和ofo早期的PR和流出的财务模型预测中,基本上都把一辆单车一天的使用次数定为8次,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意,这其中固然有北方冬季气候寒冷不适宜骑行的原因,而过度投放、缺少足够有效的运营和维护或许才是主要原因。(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