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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之结如何解?(2)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03 12:50 
核心提示:网站以最低成本实现传播范围最大化为核心,著作权人追求其内容的盈利,而互联网产业希望内容免费,吸引更多的用户。王秀君认为,网络版权保护就是使三者诉求得以平衡,版权人与网站之间不应相互对立,双方应坦诚交

“网站以最低成本实现传播范围最大化为核心,著作权人追求其内容的盈利,而互联网产业希望内容免费,吸引更多的用户。”王秀君认为,“网络版权保护就是使三者诉求得以平衡,版权人与网站之间不应相互对立,双方应坦诚交流,探讨共赢解决方案,寻求双方利益最大化,实现内容传播与版权保护的有机统一。”

“不仅在中国,在国外,互联网企业与出版商和各类版权拥有者发生摩擦的案例并不鲜见。”百度公司董事长李彦宏表示,“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冲击已经显现,内容产业应拥抱互联网,要适应变化,拥抱变化,根据自身的特点,找到新的出路。在版权和新技术结合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想象不到的问题,应创造新的解决办法,把各方利益都考虑到,产生共赢。”

乐观者相信,移动互联网并不会让文学阅读成为过去。“很多人担心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中国人不再读书,担心书籍所承载的那些美好价值会离我们远去。或许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份担心,我们才会认识到我们在媒介和技术的发展中不是被动的,相反,媒介和技术的发展取决于我们的选择与创造。”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表示,“我更愿意看到事情的另外一面,看到古老的文学形式在移动互联网上获得新的生命和活力,看到文学爱好者获得新的阅读体验。”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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