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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7宗罪

来源:创事记 作者:日晷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0-10 09:56 
核心提示:最为笔者所痛斥的,是这些广告平台对一代年轻从业者的职业灌输。虽然平台的核心机密永远掌握在几个人或者一小群人手里,但是作为职员,很多年轻从业者也都间接和片面的了解操作过程。

想必很多朋友都看过由著名影星布拉德•皮特和摩根•弗里曼主演的好莱坞著名犯罪惊悚电影《七宗罪》。七宗罪,正式译名为七罪宗,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


 

而今天笔者所披露的,和宗教及信仰完全不沾边。但作为一个密切关注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从业人士,我却希望这个文章能够给对这个行业不够清楚的人们以一些清晰的了解,给相关的从业者一些警示。笔者对移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抱有高度热情,但是如果国内移动IN APPS广告平台的操作者为了获取订单而不断践行下面的这些行为,就真的成为中国移动互联网逆发展的原罪了。如果有阅读者作为从业人士感到不适或不满,欢迎对号入座。

第一宗罪:贪食

以多数人难以理解的技术辞藻骗取信任。各大移动广告平台,均不断美化其技术能力、资源优势,从而要骗取广告主的广告预算。无论是RTB(REAL TIME BIDING)还是DMP(DATA MANAGEMENT PLATFORM)技术,目前只有后者在无线广告平台有所应用,但是远不到精准分析,依据数据模型进行技术与投放分配的阶段。而经常宣称自己的RTB 及 DMP技术有多牛的公司,大多是在“拉大旗扯虎皮”。

前者(RTB)是因为目前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投放及消耗预算机制,远没有达到国外先进平台的运作模式,亦没有传统互联网搜索引擎广告的成熟度。在2012年5月即宣称发布国内首家RTB技术的艾德思奇,看起来也没有相关技术的实际投放应用。美国的广告市场和投放模式是人家的,中国的国情、行业现状、广告主习惯均大有不同,相提并论在我看来目前并无大用。

而后者(DMP)需要建立在非常大的数据量基础上,通过大量的技术投入和研发,并且根据多个广告主大预算投放不断进行优化和调整才能做到,且可以不断优化,这是没有尽头的工作。别说是拿到几百万融资的小广告平台,几家拿到千万级融资的大广告平台,在这方面的研究及投入也是极其有限的。

根据业内人士透露,和大家宣称自己的防作弊系统多么成熟的公司,另一只手也往往在运维着作弊系统。

第二宗罪:色欲

作弊成为常态。在一面拓展所谓的优质APP媒体资源,一面暗地里圈养用来大量消耗广告主广告费用的站长,挂着羊头卖狗肉。把广告主投放在真正优质APP的广告预算,偷梁换柱,大部分投放在有着巨大流量的低质媒体群上。我看到,每个广告平台的领导者都对外宣称移动广告平台的运营是核心,并强调自己的运营团队是多么强大。确实,各种效果优化、媒体投放选择、甚至拉大平台的利润率,大多是由运营部门牵头完成。而往往作弊的行为,也由运营部门牵头。整体的把控、掺不掺水、掺多少水、掺水后如何解释、露馅后如何弥补这些工作,只有广告平台几个核心人物最为知晓和了解,在面对着于公于私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他们也是决策的下达和直接执行者。

除此之外,某些广告平台运营团队的员工职业素质低下,也成为诟病。前几日,我在和现在位居某“著名”移动IN APPS广告平台的运营经理的交流中,她居然认为在有效用户量和广告点击行为一定的情况下,流量大会提升CTR(CLICK THROUGH RATE,指广告点击率)的数值。这种连分子、分母都分不清的事情,笔者暗自笑掉大牙。

究竟有几个运营经理,在潜心仔细研究ASO优化方法呢?

第三宗罪:贪婪

浪费行业资源,绑架开发者。国内几家著名的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媒体介绍资料上,都宣称自己平台上容纳着众多嵌入自己SDK代码的IOS和安卓应用,以5、6甚至8、9万来计算。一方面,这里面的水分很大,另外一方面,这里面只有极少的、数的过来的高质量APP媒体。

很多APP的开发者,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因为没有较强的销售和商务资源,因此不得不转而寻找能够替其销售流量的公司。这时候广告平台就会趁虚而入,要求其嵌入某家(最好是独家,因为这样就又成为其在客户面前炫耀平台媒体资源的一面旗帜)的SDK。这样,广告平台经营者手里就有了双刃剑。不但可以通过不断许诺APP开发者投放广告、增加广告填充率、保证收益外,还可以在各个广告主面前吹嘘又有一款知名APP“投靠”在自己平台旗下,借以夸大平台影响力。(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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