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移动支付的崛起之势

来源:IT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11-19 16:04 
核心提示:目前国内移动市场主要分成了三大流派:银行、银联等金融机构;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等分布在线上、线下的第三方支付商。其中前两者可以算是“国家队”,而支付宝等则是民间代表。

上周末双十一,消费者迸发出的消费热情让人咂舌。不算京东、苏宁、国美这些电子商务网站的销售额,仅仅阿里巴巴旗下天猫和淘宝总销售额就达到191亿元。如果将百元大钞摞起来,191亿元可高达1.9万米,相当于世界最高建筑迪拜塔(828米)的23倍。如果用常见的点钞机来清点,需要耗费133天。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今年10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8934亿元。以此计算,10月每天零售总额为611亿,这意味着仅阿里巴巴一家的销售额,占当天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就达到了31.2%。

不过在记者看来,更不容忽视的是移动支付在此次双十一中的崛起之势。

11月11日0到1点,有近700万用户涌入手机支付宝平台,支付宝交易额突破1亿元;凌晨1点36分,手机支付宝交易额即达到去年双十一全天手机支付宝交易额的2倍;下午1点36分,手机支付交易额达到5.2亿元,刷新2011年1季度交易总金额,同时超越去年美国“网络星期一”移动网购销售总额(约合5.15亿元人民币)。

据支付宝最终宣布的数字,支付宝实现成功交易笔数1亿零580万笔,其中移动支付近900万笔,占总交易笔数的8.5%,毫无疑问已刷新支付宝纪录,同时也是国内移动支付单日最高纪录。支付宝目前还没有透露移动支付交易额有多少,不过记者估计占比应该在5%-8%左右。

移动支付一天的移动交易额超过去年一个季度,这说明移动支付市场正在快速成熟。移动支付摆脱了PC对人的束缚,可以随时随地完成交易,移动支付也将成为信用卡之外的另外一种主要支付方式。

双十一之后,在微博上不时会有某某人忘记带钱包,最后用手机支付宝支付出租车车费的微博,无疑又是支付宝玩的一个推广。这也说明在移动支付方面,支付宝已经把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线下生活市场,而不仅仅局限在为天猫、淘宝交易。

就记者自己的体验来看,在手机上用支付宝的体验还算不错。记者曾经用某个订房客户端预订了一家外地的旅馆,在支付过程中,使用支付宝绑定的银行信用卡,在几个短信来回确认之后,完成了整个支付预订过程。

除了支付宝之外,众多电商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在推移动客户端和硬件产品。而且在电商推出的众多优惠中,不少只有在移动客户端才能享受得到,这也吸引消费者去尝试移动支付。

目前国内移动市场主要分成了三大流派:银行、银联等金融机构;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等分布在线上、线下的第三方支付商。其中前两者可以算是“国家队”,而支付宝等则是民间代表。

移动支付分为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两种。其中,远程支付是让用户通过手机登录银行网页或者是客户端,进行支付和其他操作。近场支付NFC,则是手机通过射频、红外线、蓝牙等传输方式,实现与POS等终端设备之间的本地通讯。(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