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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应该与时俱进 跟上中国新能源发展的脚步(2)

来源:国家电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23 14:57 
核心提示:电力行业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已不再成立 但是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情况已大不相同了,某些原来被认为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业务或环节,其壁垒己经被逐渐克服,电力行业的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已不再成立。更进一步

电力行业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已不再成立

但是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情况已大不相同了,某些原来被认为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业务或环节,其壁垒己经被逐渐克服,电力行业的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已不再成立。更进一步的是,随着可再生新能源的兴起,原有为传统能源电力而生的某些垄断环节不可避免的限制了新能源的发展脚步,必须寻求突破。

首先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是最容易的,输电环节由于高压线路不可能重复建设必须是垄断的,配电环节可以是垄断性的,也可以是竞争性的,售电环节完全是可以竞争的。

中国目前所采用的电力经营模式正在向完全趸售竞争的电力模式迈进

2002 年按照电力改革要求实行“厂网分离”,中国的电力经营模式从电网的垂直一体化垄断模式过渡到发电竞争上网模式。输电、配电和供电由国家电网统一管理和垄断经营,电网作为单一购电方向发电厂买电,作为单一卖电方向终端用户售电。这是打破电力体制全垂直垄断最为初级的形式,这种输配不分的单一购电机构模式在市场化改革中只能是一个过渡模式,因为该模式存在四个问题:

1.买方单一,无法实现充分竞争。发电公司没有选择的余地,无法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2.单一购电机构的市场缺乏需求侧对市场的响应,市场价格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3.电网承担全部买电风险,而市场机制强调风险分散;

4.无法适应电力生产的分散化趋势。随着新能源的发展,除了专门的发电厂之外,家庭和企业也将可能成为电能的提供者,将自己生产的富余电能通过电网出售给其他用户。电网往往利用在输配的垄断地位排斥分散化电能提供者。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电气自动化水平突飞猛进。已具备实施输电和配售分开,建立多买方-多卖方的充分竞争市场的条件, 向 完全趸售竞争模式 迈进。目前国家正在启动的下一轮电改方案正是“输配分离”,剥离电网的配电、售电功能,回归其输电职能,在用户侧引入竞争。

日前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其中两次提及“输配电”,一是提出“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二是要求“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改进入打破电网垄断的核心攻坚阶段。

电改方向:输配分离,剥离电网的配电、售电功能

改革的下一个目标“输配分开”,剥离国家电网的配电、售电职能。

1.将各省级中/低压的配电网络改制成地方供电公司,独立核算。将配电环节从资产、财务和人事上从国家电网剥离出来。

2.国网仅保留跨省间(特)高压输电网络,作为输电通道和电力交易的载体。国网不再参与电力交易,只收取过网费,就相当于高速公路的过路费。

3.国网对发电公司、配电公司和大用户开放,允许配电公司和大用户直接从发电公司购买电力,在用户侧引入竞争。改变单一电力购买方的市场格局,培育多家市场购电主体。

4.输电网络是一个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系统,国家对国网收费进行管制,确保收费的公共服务属性并能回收投资及得到一个合理的回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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