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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应该与时俱进 跟上中国新能源发展的脚步

来源:国家电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23 14:57 
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其中两次提及“输配电”,一是提出“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二是要求“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改进入打破电网垄断的核心攻坚阶段。

国内光伏并网受限,产品80%只能出口       

近几年中国光伏产业快速崛起,通过规模、技术和产业链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光伏能源成本下降。预计2012年,中国太阳能电池产能将超过40GW,产量将超过24GW,同比增长50%以上,仍将占据全球光伏市场的半壁江山。悲哀的是,由于国内并网受限,国内市场增长迟缓。生产厂不得不舍近求远,产品的80%都出口到海外市场,国内用户无法享受到光伏产业增长的益处。国内光伏市场的瓶颈不是成本和技术,而是并网难。

国内光伏市场被电网所遏制

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任何新能源项目最终的投资收益途径是依靠发电。发电使用有两种途径:1.自发自用2.出售给电网,就是并网上传。目前,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电网要求必须自发自用,不许上传。只有对于经过特许权招标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才可发电上传,真正售电。这部分电站每年额度是很小的。并网的受限极大地限制了光伏市场的发展:

1.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由于只能自发自用,电站的建设容量必须受业主本身最大耗电量的限制,否则过多的发电只能浪费。这会造成业主的屋顶资源无法充分利用。

2. 如果想存储过多的光伏发电,一种方案是增加储能单元。可是目前蓄电池成本昂贵,维护成本高,一般的业主是承担不起的。多余的电上传本来是最经济的消纳渠道,现在被电网封死了。

3. 并网的难度遏制了民间资本对光伏电站投资的积极性。屋顶光伏电站实际上一个稳定的投资回报产品。它会给业主源源不断地发电创造价值,风险比证券产品低,维护起来很简单,比经营一家餐馆、公司等实业容易得多。本来应该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电网是否应该与时俱进跟上新能源发展的脚步呢?

一谈到光伏并网,电网的官员还有所谓的电力专家学者,就总会煞有介事地拿电网安全来当盾牌。什么逆流、不可控电源节点、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等等,先不说技术上的问题,大家看看:印度都在鼓励光伏并网,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咱电网缺钱还是缺人?电网技术如此落后谁应该负责?
电网发育迟缓全国人民就必须一起蹲班吗?电网是否应该与时俱进跟上新能源发展的脚步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承认落后就是承认渎职。电网如果真的不是确保并网的安全,那就剥离电网的配电、售电功能,回归它输电的本质。配售端放开竞争,让能干的人去作好了。

现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根本不存在技术性并网阻碍

实际上,按照十二五规划,到2020年光伏装机总量达到60GW,光伏发电量只占整个发电量1.3%都不到,这其中还只有30%是分布式发电。而目前光伏总装机约3.6GW,分布式才0.2GW,发电占比<0.03%,影响几乎可以忽略。 参考国外,在政策推动下,分布式发电装机占比相当高,德国达到20%,日本和印度分别达到14%和18%,美国占7.8%,电网并没有经过大规模改造。总之,现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根本不存在技术性并网阻碍。

电网排斥新能源的根源在于垄断体制

并网难的官方解释是由于电网安全问题,实质上是利益分配问题。并网侵犯了电网的垄断利益,新能源自发自用一度电直接导致电网减少一度电的价差收入。所以电网对于可再生能源并网的积极性不高,甚至阻碍可再生能源并网。而利益问题的根源又在于体制,在目前的电力体制下,电网是电力市场上唯一的买方(针对发电厂)和卖方(针对用户)。垂直一体化垄断了输电、配电、售电的电网体制正是症结所在。分布式光伏侵犯了电网对于售电的垄断,给了用户更多的自主用电选择权;侵犯了电网对于配电的垄断,需要将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电力产业自然垄断属性的由来

电力系统是由发电厂、输电网、配电网和电力用户组成的整体,是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并输送和分配到用户的一个统一系统。发电厂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经过电网将电能输送和分配到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从而完成电能从生产到使用的整个过程。

电力产业的产销与其他产业相比显著不同,其产品一般不能大规模储存,(储能还不成熟),电力生产过程是连续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是在同一瞬间完成的,因此发电、供电、用电之间,必须随时保持平衡。

电力关系到国计民生,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是世界公认的公用事业,其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强烈的自然垄断特性。自有电力以来,世界各国长期对电力企业实行公共管制,普遍采用垄断经营和国有产权形式进行运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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