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为争“第一口奶”市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代秀辉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7-17 09:32 
核心提示:同时,担任兰州军区总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丁某某利用其工作便利,将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996条非法提供给了李某某,收取好处费4250元。 此外,被告人杨某甲利用其担任兰州兰石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便利将其在工作

同时,担任兰州军区总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丁某某利用其工作便利,将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996条非法提供给了李某某,收取好处费4250元。

此外,被告人杨某甲利用其担任兰州兰石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便利将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724条非法提供给被告人杜某某,收取好处费6995元。

“第一口奶”的罪与罚

食品专家朱丹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实际上雀巢中国公司旗下员工违规事件的发生与“第一口奶”的市场争夺有关。

所谓“第一口奶”通常是指新生婴儿出生后喝的第一口奶。

行业观点认为,新生儿对第一口奶是有记忆的,他不仅会记住第一口的味道,而且会因此排斥其他口味的奶甚至排斥母乳。

在这样的背景下,自然也催生了不少奶粉企业抢占“第一口奶”市场。

“但是,所有的市场行为都应该有一个底线的边界。我的理解是,应该在进行这样的市场行为时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朱丹蓬说,“不过,当下的‘第一口奶’市场确实存在一些灰色地带。”

事实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母乳代用产品的通知》等在内的多部法律法规或规章均有明确规定禁止生产者、销售者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孕妇、婴儿家庭赠送产品、样品。

然而,雀巢中国公司旗下的员工却这样做了。“(2017)甘01刑终89号”刑事裁定书同时揭露了雀巢中国公司旗下这6名员工违法操作方式。

刑事裁定书显示,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证实,雀巢中国公司旗下的员工曾给他们送去雀巢奶粉的试用装,并让他们免费发放给婴儿家长;发放同时并登记婴儿家长的信息;并根据信息数量为他们提供好处费。

此外,据任职雀巢中国公司西北区婴儿营养部市务经理的被告人郑某自己供述,其从上级处获取DR或EDR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配给区域经理,每个区域经理将任务分配给每个业务代表。

在郑某的理解里,DR就是通过医务人员成功指导消费者使用雀巢产品入组的人;EDR就是成为DR后,四个月后还在继续使用雀巢产品的人。

“每个营养专员将DR名单上报给蒋某某,由蒋某某报给公司总部,我负责的每个区域经理的业绩加起来就是我的业绩,每个区域中营养专员的业绩加起来就是该区经理的业绩。”郑某称,“每个区域经理将需要支付费用的名单上报给我,我审核后由西安之旅国际旅行社或刘某给医务人员支付劳务费,这部分钱是从公司总部给的事务运作费用中支付。”

至此,雀巢中国公司旗下的6名员工也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后果。(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