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境外剧先审后播实施同步更新难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姜莹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5-04-01 09:26 
核心提示:境外剧在视频网站“同步更新”不再可能。尽管网友纷纷表达不愿接受,但受此冲击的视频网站却沉默不语。专家认为,新规对视频网站造成的冲击并不大,不过无论视频网站是主打韩剧还是美剧,毕竟规定的是电影和电视剧,网站还有别的节目,网络视频企业会尽快找到

4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正式实施。《通知》规定,引进剧在视频网站有“数量限制、内容要求、先审后播、统一登记”四项主要原则。

至此,境外剧在视频网站“同步更新”不再可能。尽管网友纷纷表达不愿接受,但受此冲击的视频网站却沉默不语。专家认为,新规对视频网站造成的冲击并不大,不过无论视频网站是主打韩剧还是美剧,毕竟规定的是电影和电视剧,网站还有别的节目,网络视频企业会尽快找到企业的平衡点。

境外剧“先审后播”实施 视频网站集体沉默

“限外令”对境外剧数量做出限制:2015年,引进影视剧数量为上一年度(2014年)上线国产影视剧数量的30%。其次做了内容把控:鼓励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弘扬真善美的境外影视剧。美剧中常见的凶杀、暴力、情色、心理变态等内容肯定要遭删减。对此,央广网副总编辑伍刚对中新网IT频道解读为,是为了保护国产剧制,它将对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除了限制数量和内容外,“限外令”还要求对境外剧进行统一登记:2014年9月前上线播出的境外影视剧必须在2015年4月1日前完成登记,在线播出的协议到期后不可续签,如续签将沿用新政策。

境外剧数月的引入“时差”,遭到不少网友吐槽。网友“猪脸笔盒”认为,“阻止观众看美剧最好的方法是把国产剧做好,而不是什么限外令。”与网友各抒己见不同,当中新网IT频道询问各家视频网站对新规的看法时,他们却不约而同的选择沉默不语。

业内:“限外令”对视频网站冲击并不大

据《法制晚报》报道,虽然广电总局下发的公文中称,关于海外剧的新政,将会在4月1日开始施行,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绝大部分视频网站已经提前按该要求来更新美剧,海外剧新规其实已经在国内落地生根三个月。

《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全部视频网站同步更新美剧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22部,降幅高达43%。在北美市场大受欢迎的春季档剧集,没有一部能够进入视频网站的新采购计划中,未能上线。

此前,优酷总裁魏明曾公开回应过境外剧新规对视频网站的冲击,他表示,境外剧的总体流量不是最大的流量来源,国产剧还是最大的。“可能来不及看到实时同步更新的内容,等到总局审完了以后拿出来。该怎么播,就怎么播,按照规则去做就好了”, 他补充道。

正如魏明所言,中新网IT频道通过梳理几家主流视频网站排行榜发现,国产电视剧流量的确远高于日美韩剧。以主攻美剧的搜狐视频为例,内地剧排名第一的《古剑奇谭》,播出量高达15.8亿次,而在美剧中排名第一的《血族第1季》,播出量为1.92亿,与《古剑奇谭》相差八倍多。此外,在优酷播放TOP榜上,电视剧排名第一的《锦绣缘华丽冒险》播出量为4381.6万次,与美剧排名第一的《行尸走肉第五季》171万次的播出量相差25.6倍之多,比日韩剧排名第一的《匹诺曹》239万次的播出量相差超18倍。(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