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秒拍短视频媒体平台形成 助力报道新形态

来源:CCTIME飞象网 作者:源初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26 10:43 
核心提示:秒拍的这种10秒短视频的表现形式也更符合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使用需求,每段视频无论是播放还是观看,在保持了相当于高清视频画质的前提下,流量的消耗仅在800kb左右。大大小于传统的互联网视频。

今年开始,无论是马年春晚还是两会报道,央视都通过秒拍为用户带来了新的短视频报道形态。实际上,在秒拍的平台中同样还有其他大量媒体的合作加入,甚至是明星的助阵,一个借助于短视频展现形式的媒体平台已经形成。

央视报道的新模式

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有的用户会发现央视在报道两会的过程中还使用了一种新的形式,央视新闻频道在新浪微博中为受众传播消息的过程中借助一款名为“秒拍”的社交视频应用来向用户进行视频资讯的直播。这些视频与传统的时间较长,缓冲速度稍慢的新闻报道视频有所区别,视频的时长仅为10秒钟,用户通过专门的客户端观看这些视频的过程中,基本看到视频的截图后,视频便可直接进行播放,无需像传统网络视频一样还要进行等待。

据悉,这并非央视第一次尝试这样的新媒体形式,在今年年初的马年春晚中,央视就开始与秒拍进行合作,当时数万网友也通过秒拍发布了拜年视频。在本次央视的两会报道活动中,秒拍成为央视2014全国两会新媒体报道形式独家合作伙伴,多路央视记者通过秒拍客户端进行两会的实时报道。央视新闻频道《两会微海采》、央视财经频道《小丫跑两会》及央视国际频道《我有问题问总理》也通过秒拍全程与网友进行视频征集互动。

形成短视频媒体平台

由于秒拍与新浪微博在社交关系结合,甚至是战略投资上有着深度的合作关系,秒拍也因为新浪在微博及门户站点上的整合使其在社交的传播属性上更加具有媒体性。据秒拍高级副总裁雷涛介绍,目前在秒拍上的官方媒体账号除了央视外,还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网这样的央媒,以及有像京华时报、法制晚报、广州日报这样的著名平面媒体。这些媒体均与秒拍有着深度的合作关系。

另外,很多明星也已经入驻秒拍,爸爸去哪儿中的明星爸爸田亮、张亮,以及最近因我是歌手2而大热的邓紫棋均已成为秒拍的用户,秒拍中明星用户的规模已经达到了400人左右。雷涛认为,明星的加入让秒拍更具有传播性,明星秒拍视频发布了,大大提高了每段视频的点播几率,帮助秒拍可以更迅速的扩展用户规模。

贴近移动互联网用户需求

秒拍的这种10秒短视频的表现形式也更符合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使用需求,每段视频无论是播放还是观看,在保持了相当于高清视频画质的前提下,流量的消耗仅在800kb左右。大大小于传统的互联网视频。

雷涛坚定的认为秒拍这样的短视频社交分享的应用形式绝不会像此前的长视频分享应用那样在应用市场中昙花一现。因为目前在硬件上,国内的网络无论是3G、4G的建设,还是宽带中国的发展,网络环境已经大大改善。智能手机的硬件配置也不断增强,手机的播放能力以及屏幕表现力都得到了大幅提高。而在软件方面,随着新浪微博及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行为在用户中的普及,用户已经逐渐养成了随时分享的使用习惯,视频也必将成为了一种新兴的媒介形式。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