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反垄断司法解释出台或令优酷土豆合并难度增加

来源:网易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1 13:56 
核心提示:优酷土豆合并案对中国视频产业是一次举足轻重的转折点,已催化视频行业的分化和“抱团”,如百度旗下的奇艺、腾讯与搜狐视频此后不久即宣布抱团取暖,而业界看到视频产业最大的变化之一,即版权价格的下降趋势。

优酷、土豆合并案推进的关键期,各种变数不期而至或影响最终结局。5月8日,最高法院对外公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垄断司法解释》”),对反垄断审判领域部分实施细则做出调整。

“《垄断司法解释》的出台,可能在两个方面对该合并案产生影响。”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告诉记者,按《垄断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被告应对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此前,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原告。此外《垄断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原告可以以被告对外发布的信息作为证明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此前,被告对外发布的信息不能作为审判依据。

上述变化,或将在两家公司应对外在垄断申诉时增加难度。另据记者查阅《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销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今年3月,优酷和土豆曾对外公开表示,两家合并产生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都不构成垄断现象。根据双方财报,优酷网2011财年净收入8.976亿元,土豆网2011财年净营收5.122亿元,相加营收约为14亿元。

“这是财报对外公布的净收入。如果要求两家公司递交管理会计材料,是否可能合计营业额达到20亿元,外界并不得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游云庭同时指出,“如果排除长视频领域,细分‘微视频UGC’等细分市场,优酷土豆合并就可能存在垄断嫌疑,只是如同腾讯、奇虎360关于‘相关市场’难做定论,在视频网站领域对细分的‘相关市场’也未做明确划分。”

“现在讨论视频产业是否存在垄断过早,尚不存在一家独大现象。”对此,优酷内部一位不愿具名人士表示含屈:“而如论细分市场,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如输入法、杀毒等产业,如此细分过于狭隘、偏颇。”

优酷土豆合并案对中国视频产业是一次举足轻重的转折点,已催化视频行业的分化和“抱团”,如百度旗下的奇艺、腾讯与搜狐视频此后不久即宣布抱团取暖,而业界看到视频产业最大的变化之一,即版权价格的下降趋势。

“优酷、土豆合并的出发点是资本,但落脚点是业务。”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双方的画饼并非轻松,整合过程中一些预想不到的难题已逐渐暴露。“此外版权价格虽有所下降,未来两家要产生协同效应关键还在于广告价格的提升。”

该合并案的另一变数还在优酷、土豆当事双方。根据上周五优酷向SEC提交的长达250多页文件显示:“如果合并交易因为对方原因未达成,造成合并失败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交易终止费用1亿美金。”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