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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迎来“三国争霸”时代(4)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李含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6-14 16:54 
核心提示:尽管价格优惠一向都是电商平台的促销利器,但在今年618期间,依然有不少消费者在微博上反映,原本参与促销、降价等活动的部分商品,还是出现了先涨价后打折的情况,最终的购买价格远不及宣传中的让利幅度甚至高于几

尽管价格优惠一向都是电商平台的促销利器,但在今年618期间,依然有不少消费者在微博上反映,原本参与促销、降价等活动的部分商品,还是出现了先涨价后打折的情况,最终的购买价格远不及宣传中的让利幅度甚至高于几个月前的售价。

事实上,早在2015年11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中就明确指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重点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行为。

“总体来看,虚假折扣的问题近年来已经减轻很多。电商行业发展到现在,已经不再是原来信息不对称的时代,商品价格都很透明,价格变动趋势也能够在网上查到,消费者稍微加以识别都能够分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有商家敢用这样的手段欺骗消费者,就是在拿品牌的商誉开玩笑。”信海光表示,“不过,就如同假货一样,虚假折扣的问题恐怕也难以彻底杜绝,总会有不法商家钻空子。”

“二选一”问题亟待社会共治

而相比及商品价格上的猫腻,个别电商平台利用多种手段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的现象,更加引发关注:刚刚进入6月大促,一些商家便在微博中指责京东批量锁定商家后台、强行让商家参与促销的情况;而事发不久,又有媒体曝出此次京东遭到商家围攻,背后是竞争对手要求商家所为,否则将停掉商家在其平台上的所有流量。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自2015年10月1日起,随着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结论。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作为电商行业的主管部门,工商总局之所以制定部门规章对‘二选一’明确说不,主要也是看到以往屡次出现这类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平台之间的竞争秩序,也影响到广大商家的利益,最终也损害消费者的福祉。”赵占领表示。

但为何直到今天,“二选一”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表示,每到电商促销节就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当前电商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违法成本低等因素的存在,一些电商企业对此明知故犯。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社会共治的角度来考虑:首先,需要消费者和商家积极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发挥监督作用;其次,行业协会应当通过行业自律公约的签订和履行,建立有效的自律机制,推动行业公平、有序竞争和诚信经营;最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效作为,要求相关平台、重点商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情况进行严惩。”张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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