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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退出 需运营商自我革命

来源:创事记 作者:欧阳疯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2-24 09:48 
核心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如果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电信管理的规定查处。

文章原标题为《垃圾短信彻底退出舞台需运营商自我革命》


 

狂轰滥炸的垃圾短信终于要被治理了。

上周五,国务院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大家的意见。根据惯例,这个意见稿基本也是正式文件。治理垃圾短信似乎由此有法可依了。

修订草案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如果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电信管理的规定查处。

但是,草案中并没有给出查出违法行为如何处理的细则,而且执法部门也是电信行业的主管单位。查询资料显示,国务院2000年9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息产业部2006年实施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以及2012年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手机垃圾短信广告并没有直接的处罚规定。

于是,我们不禁要问:垃圾短信能治理好么?

先来看看垃圾短信到底有多疯狂。工信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三大电信运营商清理关停违规短信端口7万余个,拦截垃圾短信超过100亿条,处理违规个人号码6.5万余件次。100亿条,平均到10亿手机用户上人手10条。这还只是拦截的垃圾短信,实际数字只会多不会少。

关于这些垃圾短信的来源,工信部也总结了三类:一是“点对点”垃圾短信,二是端口类垃圾短信,三是“伪基站”发送的垃圾短信。但实际上,除了伪基站能暂时屏蔽运营商信号外,

大部分垃圾短信都需要经过运营商。因此运营商如何作为就成了关键。

这里不得不提下10年前疯狂抢钱的SP业务。当时众多SP厂商与运营商合作,设置各种陷阱服务大肆圈钱。由于SP厂商和运营商利益捆绑,运营商占大头,对SP的作恶行为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随着用户的觉醒以及舆论的压力,后来这些业务只有短/彩业务被运营商全力保留了下来。

垃圾短信也就在这个业务里找到了温床。坚守的SP厂商通过运营商开放合作的端口对接,取得用户数据,再推送各种内容,这里面就包括了大量的垃圾信息。

也就是说,如果运营商关闭发布垃圾短信的端口或者采取技术手段屏蔽,这些垃圾短信的身影都会消失。但这也就动了他们的奶酪。当然,运营商们也在慢慢对垃圾短信进行管控。笔者曾经历过的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开通了投诉渠道,但不会主动告知。如果有用户投诉,一般会屏蔽发信息的端口。

另外,省市地区每月设有投诉垃圾短信的最低数量,超过数量,相应主管就会受到一些惩罚。这里面有KPI。

二、控制群发信息的质量和频率。与运营商合作的SP厂商通过端口号对用户下发信息,从每天到每隔三天或者是每周,都在不断调整下发的频率,并对内容作了精细化,匹配手机用户的爱好等行为。投诉较多的地区,甚至会暂停一段时间。这里面SP厂商的作用大部分是为了帮助运营商提升用户流量水平,特别是3G户均流量。

三、关闭一些影响恶劣业务也一般的端口号。一方面是整个社会舆论的诉求,需要运营商们做出相应的反应。另一方面,老端口号的关闭并不意味着结束,往往会出现一个新的端口号和合作伙伴。

但是,这些主要还是面上功夫,真正让运营商们全部关停短/彩端口,除非运营们能找到一条新的收入增长渠道。虽然从春节放假期间的短信数据来看,全国短信发送量首次出现大幅下滑的趋势,达到41.57%。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运营商们还得依靠短/彩信保持收入来源,特别是依靠短/彩下的SP渠道来提升自己的流量业绩。一定程度上说,SP厂商也充当了运营商们的炮灰。

这方面,跟房地产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类似。上面喊得响,政策也挺好,下面也回得响,做得足,但伤筋动骨的事,特别是与GDP或KPI相关,大家还是嘻唰唰。而房地产商赚钱的同时,也就必须得背负些骂名了。(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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