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马云式忽悠 如何腾挪支付宝股权?

来源:IT商业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1-04 09:20 
核心提示:阿里巴巴集团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给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阿里巴巴)。浙江阿里巴巴由马云和阿里巴巴创始人之一的谢世煌分别持有80%和20%的股份,两次股权转让共作价3.3亿元。

轰动一时的支付宝股权事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阿里小微,也就是支付宝的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布了自己的股权架构,40%的股份用作全员的股权激励,60%的股份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小微金服的公告里说,马云在小微金服的股权不会高于他在阿里集团的持股比例。而公开数据显示,马云在阿里集团目前的持股比例大约是7.3%。也就是说马云在阿里小微的持股比例也不会超过7.3%。

从当年“3.3亿把支付宝放进自己口袋”,“在支付宝持股80%”,到今天持股只有不超过7.3%,看起来马云特别仗义,难道真的如此吗?

马云从未持股支付宝80% VIE结构惯例性安排

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以1.67亿向外资的Alipay E-commerce Corp.收购支付宝的70%股权。2010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亿收购AlipayE-commerce Corp.剩下的30%股权。这两次股权变更总价3.32亿元,也就是外界流传的“3.3亿低价转移支付宝”谣言的来源。

但到2011年第一季度之前,也就是上述两次股权变更期间,支付宝一直是一家阿里集团通过“协议控制”间接控制的公司。即两次股权变更期间,支付宝股权变更后的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虽然是一家内资企业,但通过马云/谢世煌与阿里集团公司签署的控制文件,为阿里集团间接控制。

由于AlipayE-commerce Corp. 公司和浙江阿里巴巴都属于阿里集团,上述安排只不过是为了获得牌照的集团内资产划转而已,3.3亿只是以净资产为基础的转让价格。

所以,马云不是以3.3亿的低价转移支付宝,两次转移之后,2011年一季度之前,支付宝还是在阿里集团的口袋里,根本不是马云的,而他自己也压根没为此花过一分钱。

那这两年来,支付宝股权是如何变化的呢?

1、支付宝从阿里巴巴集团剥离

2011年5月,雅虎向SEC提交的文件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给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阿里巴巴)。浙江阿里巴巴由马云和阿里巴巴创始人之一的谢世煌分别持有80%和20%的股份,两次股权转让共作价3.3亿元。

这就是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当时,外界质疑马云将支付宝装进了自己的腰包。马云因此遭遇巨大的信任危机。

2、浙江阿里巴巴股权变更

支付宝所有权转移到浙江阿里巴巴后,浙江阿里巴巴的股东结构今年初曾发生一次变更。据《财经》报道,工商资料显示,2013年1月11日浙江阿里巴巴变更后的股东结构为,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企业)持有41.14%,谢世煌持有11.57%,马云持有46.29%。马云仍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

其中的杭州君澳股权投资成立于2012年11月,股东由阿里巴巴集团彭蕾、陆兆禧、邵晓峰、曾鸣、王帅、姜鹏等20位高管组成。这些高管持股比例分别在2%-9%之间不等。

3、浙江阿里巴巴为主体筹建小微金服

今年3月7日,小微金服以支付宝的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作为主体来筹建。

除了支付宝之外,小微金服还拥有众安保险19.9%的股权,以及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的股权(小贷公司其余的股东还包括阿里巴巴集团和其他外部股东),如果入股天弘基金得到监管部门批准,还将拥有天弘基金的股权。

也就是说,小微金服以支付宝的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作为主体来筹建,但小微金服不等于原来的支付宝,还囊括了阿里小贷、众安保险、天弘基金等业务。

4、小微金服新股权架构解读

根据最新公布的股权架构,小微金服将以40%的股份作为对小微金服和阿里集团全体员工的分享和激励。其中,马云本人在小微金服的持股比例,不会高于他在阿里巴巴集团的持股比例7.3%。剩余的60%的小微金融股份将用于在未来分步引进战略投资者。

由于金融领域的特殊性,监管层未完全对外资开放,因此小微金服将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应该为内资,而不会是外资,也不可能设置VIE结构。

在过渡时期,马云持有的是支付宝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80%股份,上文提到在今年2013年1月11已变更为46.29%。现在,马云持有的是以浙江阿里巴巴为主体来筹建起来的小微金服的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7.3%。

这就是支付宝转移事件后的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权的来龙去脉。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