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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O2O模式逐渐在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兴起

来源:速途网 作者:张旭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15 19:34 
核心提示:O2O模式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来讲,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思路,只需要进行一些改造,强化产品在线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交易功能,构建并完善实体店这样的网络连通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也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局面。

说起O2O模式,简单的可以称为线上和先下互为补充,协调发展。但O2O绕不开的,或者说首先要解决的是,依然是线上订购的商品或者服务,如何线下领取?线上和线下如何对接?这是O2O实现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于农产品来说,这种模式是否在农业领域是否适用呢?

农产品的主要特征是比较独特的,也区别于一般的电子商务形态。其一,产品的标准化问题。现实中虽然已经很好的解决了包装和物流的标准化,但对于农产品而言,没有固定的模式。一方面是农产品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结合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以及生产方式,产品具有差异化,这也是农产品的魅力所在,也才有了土特产之说。其二,商品的可复制性和延展性问题。对于流程化生产的工业制成品来说,可复制性就很强,如果一个单品卖的足够火爆,完全可以追加生产,理论上可以卖到人手一个为止。但对于农产品,产量是受限的,同样是鸭梨,河北邢台的和山东阳信的优质产品可都是限量版的。当然,其他诸如花生油等经过工业制成品的除外,这些算是工业标准化生产线产品,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农产品。

由此可见,农产品的电子商务需要新的产品流通形式,传统农产品流通的特征在于渠道的完善,渠道已经深入到几乎所有的农产品基地。通过建立农产品渠道网络,利用O2O模式可以建立新的流通体系,简单的说就是“农产品在线交易平台+ 实体店+ 渠道建设+ 经纪人”。通过建立交易在线平台,实现了农产品的信息流通和交易电子对接,同步通过实体店提供类似卖场的展示和销售功能,作为一个流通的重要节点,并通过诸如渠道建设实现区域和地域的覆盖,经纪人在中间起到重要的穿插作用。农产品现在已经引起了众多投资商的关注,在实践方面,工信部推广的中国数字农村网项目和商务部推广的新农村商网项目走在了前列。

据初步统计,中国数字农村网已经建立了近3000家地方工作站,渠道体系基本到位,如果实体店能进一步落实,爆发力可见一斑。新农村商网也有近400家地方站点,结合当地的政府资源进行扶持和推动,也初见成效。通过实体店面或卖场对接线上交易平台,实现了产品购买和流通的交易对接,这也是O2O模式最需要解决的关键点。相信结合传统流通体系的创新形式将为实现O2O模式的农产品流通提供典型范例。

如上所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立足点是网上平台和实体店,而起到推动作用的是渠道和经纪人,也使得线上和线下的互通和互动成为了可能。对于农产品来说,分散、规模小、差异性大,只有建立完善的渠道或者借助完备的销售体系,实现产品的卖场流动才是核心,落地就靠实体店和卖场,一方面可以发展自建实体店,另一方面可以联合当地的蔬菜卖场进行加盟和合作,构筑产品网络节点。开拓的过程相对较其他电子商务模式来说更为不易,但同时也铸就了非常高的门槛,对于先发优势转变并保持为发展优势提供了保障。

在农业领域,有人这样说,从长期经营的角度来讲,赚钱不容易,但赔钱似乎也很难。其中赚钱不易主要受限于渠道和流通信息的不对称,这是因为刚性需求和农产品的快速周转期是待解谜题,产品的应季特征明显是缺点更是特点,如果能解决产品的渠道节点,那么围绕农产品的卖难等流通问题也将迎刃而解。O2O模式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来讲,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思路,只需要进行一些改造,强化产品在线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交易功能,构建并完善实体店这样的网络连通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也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局面,毕竟,农产品电子商务依旧是渠道为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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