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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小二”受贿 电子商务市场诚信经营任重道远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姜益兵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1 13:28 
核心提示:交易中每个人都有可能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通过假名、匿名的方式加入网上洽谈、报价、询价、签订合同甚至伪造支付等。由于网络本身具有的虚拟性、隐匿性,给处在这种环境中的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提供了非诚信的条件。

“淘宝小二”是进行淘宝网管理的工作人员,与淘宝商家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近年来,不管是淘宝网高管下课也好,还是“淘宝小二”离职也罢,有关于淘宝工作人员受贿腐败的事件层出不穷,而且有着愈发严重之倾向。据一位圈内人士透露,只要出得起钱,就能做淘宝。能攀附上小二,不仅商家可以不用排队参加各种促销活动,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小二能迅速帮你摆平一切。更为重要的是,小二可以提供给商家竞争对手的店铺访问量、访问深度、店内停留时间、回头率等关键性数据,也可以把低价甚至劣质的产品高价卖出。

淘宝网一直是国内个体经营户淘金的场所,而且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条件为各商家提供了很好的经营环境。但是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做大做强,很多市场主体也逐渐瞄上了这块肥肉,而且据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近6万亿元,其中淘宝系统就拥有800万商户,交易额已超6000亿元。交易量的剧增、交易额的攀升,客观上放大了“淘宝小二”们手中的权力,为寻租牟利提供了空间。其实,在电子商务市场繁荣发展的背后,各种问题凸显出来,其背后真正的原因是电子商务市场诚信问题。无论是信息的可靠性还是产品的质量,无论是交易双方的信誉度还是网络交易的安全性,都存在风险与薄弱环节,一旦受到不当利益的侵蚀,就会撕开商业诚信的口子。不久前发生的围攻淘宝商城事件以及“淘宝小二”受贿事件,从不同层面暴露了电子商务行业存在诚信体系缺失。

电子商务市场是凭借着互联网技术的优势所建立起来的交易市场,其与传统商务市场在商品识别、支付手段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市场诚信问题上,电子商务市场的诚信现象更为突出,非诚信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信息泛滥,网络欺诈时有发生、网上支付存在风险,卖家收款不发货,买家收货不付款、交易对象不明确,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售后服务不到位以及商家与淘宝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骗取信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社会环境、法律体制以及信息技术这三方面。首先从社会环境根源而言,目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之中,规则尚不健全,体制正待完善。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影响,冲击和瓦解着人们原有的诚信道德观念,而新的、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观念仍未建立,这构成了诚信危机产生的契机。规则和体制的漏洞缺失给实施欺诈留下了空档,一些不法之徒和心存侥幸者大搞欺诈活动,且愈演愈烈,进而造成全社会的诚信危机。其次从法律体制来看,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由于商务活动无法可依或法不对号,法律制度不完备,法制建设滞后,一些消费者能够钻法律的空子,让不讲诚信的消费者有增无减。最后从信息技术来看,电子商务主要是人们在信息技术构筑的互联网电子平台上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商务活动。商务交易的完成不需要人们面对面的交流、谈判,整个交易过程均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而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里,人们的交往是以数字、符号的形式出现。交易中每个人都有可能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通过假名、匿名的方式加入网上洽谈、报价、询价、签订合同甚至伪造支付等。由于网络本身具有的虚拟性、隐匿性,给处在这种环境中的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提供了非诚信的条件。

对此,随着淘宝、凡客、当当等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若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那么整个市场就会处于无监管状态,这对于一些腐败、诈骗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对于电子商务市场诚信的完善,首先必须从法律制度上面进行明确与规定。目前我国正在加快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2005年1月8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4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电子签名法》。2006年3月11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颁布《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不容乐观。电子商务诚信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失信行为的发生。因此需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快诚信立法,以形成对诚信体系的强势约束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法律法规环境。其次,电子商务的市场主体要加强自我约束,塑造诚信形象。市场主体的诚信是一种无形资产,良好的信誉可以给其带来实际的经济收益。2004年12月2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倡导成立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eBay易趣、卓越等业内40多家互联网企业老总悉数聚集,并签下了“诚信宣言”,这显示了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开始从他律走向自律,也有利于营造放心的网上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此外,也要注重培养消费者的诚信消费意识与维权意识。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诚信道德教育,将传统道德中的诚信思想继承、改造和发展,使之与电子商务的要求相结合,形成电子商务的诚信道德规范,营造“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电子商务环境,使电子商务参与各方自觉遵守诚信道德规范。通过诚信道德教育,培养公民的诚信观念和意识,使诚信道德深人民心,从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需要积极稳妥地引导消费者采用先进的诚信消费手段。如果更多人接受了这种电子信用支付模式,就会逐渐将这种消费行为演化为习惯,而这种习惯会大大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会推进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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