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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物品频被调包:购物卡丢失只赔运费3至5倍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索冬冬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9 17:07 
核心提示:2012年2月国家邮政局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10288件。申诉最多的仍然是反映快件延误问题,共5402件占52.5%;而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1936件,占18.8%,反映快件损毁的510件,占5.0%,两者合计23.8%。

“iPhone变砖头、500元购物卡缩水成200元”,近期快递行业频频出现的“快递员监守自盗,快件丢失掉包”的现象,令消费者也见识到快递行业的潜规则。虽然不少消费者以防万一对快递物品进行了保价,但近期多地爆出消费者保价后仍未能获得赔偿的案例。有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应在寄快递时咨询相关规定,避免寄出不合规物品,未如实填写快递物品名称、金额等都会给日后索赔带来困难。

国家邮政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12年2月国家邮政局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10288件。申诉最多的仍然是反映快件延误问题,共5402件占52.5%;而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1936件,占18.8%,反映快件损毁的510件,占5.0%,两者合计23.8%。

购物卡、礼品卡等难保价

近日有媒体报道,杭州的王女士通过佳吉快运寄了快递,快递物品包括衣服、茶叶、香烟、食品,超市卡,总共价值1000多元,王女士也保价了1000元,快递公司收取了千分之四的保价费4元。但王女士的快递丢失后,快递公司却只肯赔偿300元。快递公司方面则认为,王女士事先并未说明快递中包含500元超市购物卡,在保价的1000元中要扣除这500元,而且香烟属于不能快递的物品,所以价值200元的香烟也不在赔付范围。

而上海的一位消费者快递了20张面值为500元的当地商场的购物卡,而客户收到时面值竟然变成了200元。由于未进行保价,而且快递公司方面不承认掉包,该消费者也只能自认倒霉。

有分析认为,购物卡、礼品卡等快递公司难以对其“验视”,而且消费者也很难证明其真实金额。而如果没有进行保价或购买保险,对于丢失掉包等快递公司只是以行业规定的3~5倍运费作为赔偿,多数赔偿不到100元。

查证难度大 多数不了了之

有业内的快递员爆料称,一些工资较低的快递员会在快件上“动心思”,甚至一些站点的负责人也会参与其中。而由于部分快递站点未安装监控设备,快递流程中也缺乏明确的验证登记信息,查证出哪一个环节或个人出现问题的难度相当大,这也是多数案件不了了之的重要原因。但有快递公司也表示很委屈,“消费者没有保价还要求按照原价赔偿,那快递公司承担的风险就太高了”。

提醒

如实填写物品名称金额

根据以往的案例,不少消费者在为快递保价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虚报”问题。一种是过于“保守”,如填写了较低的保价金额或少报了保价物品;另一种则是刻意调高保价金额,但这些最后都可能导致赔偿受损。

对于类似种种问题,中国快递协会方面提醒,寄件人不要漏填和少填内件物品名称,仔细检查所填写的物品名称与内件是否相符,避免出现因内件不符而拒收情况的发生。一旦邮件发生丢失或损毁,也难以明确事故、差错责任,难以进行理赔处理。

另一方面,寄件人也要如实地填写物品价值,需要保价的应填写保价金额。不应漏填或多填、少填,以及随意估价,否则会给日后赔偿处理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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