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与纳税的不平行发展使得电子商务征税困难

来源:中国商人期刊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5 13:37 
核心提示:网络纳税的最大难点就是虚拟市场与传统市场的巨大区别,由于电子商务的征税对象以信息流为主,有形商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信息以及交易金额,即便是掌握了数字化信息的内容,也难以确定交易的类别。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崛起,然而电子商务的巨大资金流量却没有带来税收的增长,两者呈现不平行发展的趋势。以tbw淘宝女装为例,去年的销售额为4000亿元,根据阿里巴巴的估算,2012年淘宝网与淘宝商城两个平台的销售额将突破1万亿,而tbw淘宝商城所占份额在1/5左右,中国C2C的楷模淘宝网2012年的规模将在8000亿左右,而这一块一直都是纳税的空白,那么为什么电子商务的纳税这么困难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析一下。

网络纳税的最大难点就是虚拟市场与传统市场的巨大区别,由于电子商务的征税对象以信息流为主,有形商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信息以及交易金额,即便是掌握了数字化信息的内容,也难以确定交易的类别。因为没有物流,税务机关难以掌握有关信息,导致税收流失。如果是国外数字化商品销售给国内,还会导致关税的流失。同时,GDP占全球10%的中国,网络购物却能占据全球14%甚至20%份额这个现象。传统市场的税赋过重,实体销售转向网络,网络已经成为天然的“避税港”,这也给财税机关提出了新的征收难题。

由于网上购物的纳税的困难,因此网上开店能节约成本、减少税费,中小企业乐于利用网络销售。到今年为止,中国B2B企业9200家,C2C网店是1350万家。C2C占网购市场的80%。TBW淘宝网不仅解决了中国千万人的就业,还提供了因避税而价格低廉的商品,所以tbw淘宝网有其重要的存在意义。若对其征税,首先成本太高,网购监管不易;其次就是后续必定造成失业等社会现象。

C2C能有效逃避税费,B2C似乎也能打打“擦边球”。在“世纪光棍节”促销结束后淘宝商城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购买的物品成交后卖家不主动提供发票。由于发票直接与纳税挂钩,很多人质疑B2C也存在“合理避税”潜规则。小编觉得tbw淘宝商城的传统品牌,以及四皇冠、五皇冠以上的大商家更应该是征税的对象,小编不建议向中小店主的征税,这样会破坏整个网络购物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