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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发布月度消保白皮书 政协委员认为网购防骗更需政府关注

来源:未知 作者:李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9 11:47 
核心提示:白皮书中公布了淘宝全网1-2月份消费者保障服务的执行情况,在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共同指导下,淘宝在2011年1-2月份,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维权85.9万起,一次性解决率为84.7%,其中消费者成功维权金额5760万元。

2011年3月8日,淘宝网与杭州市工商局联合发布《2011年1-2月淘宝消费者权益保障白皮书》。白皮书中公布了淘宝全网1-2月份消费者保障服务的执行情况,在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共同指导下,淘宝在2011年1-2月份,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维权85.9万起,一次性解决率为84.7%,其中消费者成功维权金额5760万元。

2011年,淘宝将继续提供2亿元的淘宝基金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淘宝网将配合国家出台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杭州市工商局正在开展的“猎网行动”,以及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吁更多力量加入到打假的全部环节中来。

如今,网购维权需要全民参与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购也成为中国众多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撑起的重要市场。在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表示,防范打击网上支付中可能风险,不能仅仅依靠企业的努力,公安部门必须加强介入给予更多支持。为此,案件太小不能立案的情况需要有所改变。

贺强认为,网上支付是一个发展方向,除了日常的消费,卖火车票、卖机票等都会越来越多的在网上完成。这是全世界发展的潮流,以后还要向手机支付、无线网支付等方向发展。就像线下一样,网上消费、网上支付在发展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欺诈、钓鱼等风险,对此贺强表示,有诈骗就要坚决打击,不能因为有一些欺诈就不搞网上支付了,而这也需要政府的更多关注。

“诈骗属于违法犯罪,企业管得了吗?既然触犯刑法了肯定就是公安部门要介入。”贺强认为,当前打击网上诈骗的过程中,因为涉及数额较小而公安机关不能立案的现象确实存在。不仅是网上诈骗,就是社会的刑事案件有时候太小也可能立不了案。但对于网上欺诈这种普遍比较小额的特点,也需要加以研究。

贺强是国内持续关注互联网特别是网上支付方面的著名专家,去年两会期间他提出了《关于规范和发展电子支付服务产业的提案》,受到广泛关注。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确认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正式身份,这对推动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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