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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出台促产业发展(2)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20 14:02 
核心提示: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电网企业对配额制的积极性并不高,他们更看重的是经济效益。对于整个电力市场,电网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它既买电又卖电。它从发电厂手里买回平价的上网电,经过输配电后,加上输配电的费用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电网企业对配额制的积极性并不高,他们更看重的是经济效益。对于整个电力市场,电网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它既买电又卖电。它从发电厂手里买回平价的上网电,经过输配电后,加上输配电的费用再卖给终端消费者,这是以往火力上网电的流通模式。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目前能进行的流通模式恰恰与之相反。由于发电成本高,电网企业从发电厂手里买回高价电,经过输配电后再平价卖给终端用户。“如果是火力发电,它可以以每度0.38元的价格从发电厂买电,0.5元卖出去,但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如果没有人为它补差价的话,它就很有可能得1.1元买进,还必须0.5元卖出,它不仅收不到"过路费",还要亏损,它怎么可能积极?所以要推行配额制,国家的大力扶持肯定是离不开的,但扶持到什么程度仍是一个会引起极大争议的话题。因为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电网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为社会提供电力服务是义务。但作为企业,它不是慈善机构,它必须按照市场机制来运作,它要盈利也是理所应当的。所以目前国家相关部门也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与电网企业沟通,看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其间的差价买单。”该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

据孟宪淦的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专门为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而设立的。它的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电价附加制度,就是居民每消费一度电,就有8厘的电费是“捐”入可再生能源基金。其次就是国家的专项财政资金。“因为有了这笔钱,国家可以利用这个基金补贴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当然,关于发电的总量控制也是根据国家能在这个产业上投入的资金来进行规划。所以,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没有降下来的情况下,得由政府和全社会为成本差价“买单”。

交易流转: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透露,此次《管理办法》将允许地方政府将配额进行交易流转,从而获取交易收入。已经有总量控制了,这一做法是否必要?配额的买卖会给电力市场造成混乱吗?

对此,孟宪淦解释道:“这其实是体现了一个公平的原则。比如在西部,由于资源丰富,发电企业分布比较多,发电量自然也大,但由于人口、工业少,它的消费就很少;但在东部,电力需求量非常大,而大型的电站和发电企业却很少。所以如果配额制是根据消费的电量来配给,那么就会出现东部用电多的地区获得的配额虽然多,但却没有足够的发电能力;而西部用电少,它获得的配额肯定也少,但它巨大的发电能力就被浪费了。所以允许交易流转就是如果东部生产不了足够配额的电,就可以去西部买,这样才能促进区域间的平衡发展。”

当然在交易的同时,国家必须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因为毕竟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全世界电力市场的未来,中国国内市场如果能早一天接纳可再生能源,中国就离掌握能源的未来更近了一步,期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的出台能为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带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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