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招标公告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作者:刘云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1-16 15:27 阅读: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招标人为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招标人为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日产1200万Nm3煤制天然气项目,分三个系列建设,一系列建设规模为公称能力400万Nm3/d(天然气),二、三系列建设规模分别为公称能力400万Nm3/d(天然气)。动力岛为化工区提供化工工艺用蒸汽和电负荷。一系列动力岛规模为4炉3机:4×470t/h高压锅炉,2×50MW抽凝机+1×30MW抽背机。其中2台50MW抽凝机为从山西左权热电厂拆迁再用。山西左权热电厂两台50MW抽凝机组于2006年投产,2008年底停产至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具体要求请参见2.2中表格。

3.6、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相关专业),必须为本单位成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

3.8各申请人需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同时登录该地址:www.dt-ec.com,进行信息的网上录入,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 caorui@dt-ec.com,业主方将以最快的速度回复。(涉及本条相关问题请以如下方式联系: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电话:010-59350940/59350917 传真:010-59350964  E-mail:  caorui@dt-ec.com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方式及要求

5.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月 7 日至2011年1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金隅大厦1005室

联 系 人:万波、武戈、杨永钊

电    话: 010-59350973  010-59350962

传    真: 010-59350964

招标人: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琦

电话:0418-2263301

5.2报名要求: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需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近三年企业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履行情况及用户评价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权威机构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复印件;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及传真报名。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 7 日至2011年1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金隅大厦1005室,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附件一所需资料(电子版和纸面)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不接受现金,请各单位采取电汇形式:

单位户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  号: 020000360920106939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北京诺林酒店(北京宣武区栆林前街145号,电话:010-63551188,具体会议室见大厅水牌);

7.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月17日9:00整;(暂定)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融合网)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11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110105527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
    网站性能监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