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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 十年成败论(3)

来源: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02 10:20 
核心提示:由此多方合力作用下,电改主导权开始从国家电力公司转向国家计委。2000年11月,国务院下发69号文,宣布暂停以省为实体的电改工作。同时成立以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为核心的电改领导小组,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曾培炎任

由此多方合力作用下,电改主导权开始从国家电力公司转向国家计委。2000年11月,国务院下发69号文,宣布暂停以省为实体的电改工作。同时成立以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为核心的电改领导小组,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曾培炎任组长,张国宝、王骏等也被吸纳进来。

原国电公司的电改方向主要为以“全国一张网”为前提进行电力的市场化改革。然而,新成立的电改领导班子,则主张拆分电网,破除垄断。

此后,双方围绕拆分还是不拆,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并提出了多种方案,总结来看,主要是国电电力公司提出的“1+6”方案和国家计委电改小组提出“0+4”方案。

前者主张保持国电公司主体不动,在其下分设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和南方6个区域电网公司,然后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而后者则主张取消国电公司,组建东北、北方、长江和南方四大电网公司,国电直属电厂与电网公司脱离隶属关系,实行厂网分开,此后再将全部发电厂(站)组建成几个电源公司,实行竞价上网。

前者被业界认为是按发输配售四大环节“大卸八块”的纵向分拆,后者则在当时被称为纵横并用的“破碎式改革”。

随后,上述方案被国家计委“中和”,2001年5月,国家计委上报了“1+6”的改革方案,即为5号文的雏形。方案主要内容是在拆分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以国电公司的资产为班底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并作为华北、东北、西北、华中、华东和南方6个区域电网公司的出资人代表,在时机成熟时,将西北与华北,华中与华东公司合并,最终形成四大区域电网公司。

应该说,该方案“吸收”了双方的意见,但由此,也产生诸多模糊地带,比如国网公司与区域电网公司的关系,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还是并行的计划单列,方案没有给出。

当该方案为此后的电改方案明晰了一点,即国家电网的职责为跨区线路的管理和调度,区域电网主要经营所辖地区的电网。

然而方案拿出来讨论后,旋即遭到各方的质疑,并被指摘反垄断的力度不够。其实,此间方案出台前,美国加州爆发了电力危机,此次危机让方案制定者多出一条顾虑,即在破除垄断的同时,仍需兼顾电力安全。

此后,双方再次围绕方案进行博弈,方案此后多次被“中和”,最终确定了将南方电网独立出来先行试点的方案,同时明确了国家电网与区域电网的关系,即区域电网独立运作,与国网仅保持股权上的关系。

这就是最终成形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于2002年2月正式发布。

然而就是这份妥协的方案,没有厘清的诸多界限,为此后的改革推进带来了众多新的问题,以至于制定双方在10年后回顾电改的成败时,发出了少有的共同声音:不满意。“作为参与者,我也不满意,国家发改委作为改革的主体并不负责任,拆分后引发了电荒,所以我说5号文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以错误的方式,推进了一个错误的改革。”

而国家电监会的杨明舟则以《中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为题直指5号文的不彻底,认为对国家电网的拆分力度不够。

一位不愿具名的原国家计委方面的方案制定参与者也表示了对于5号文推进10年的不满,认为市场并未按照其既定的放开发配售环节,监管输电环节的市场化格局,相反在电价统购包销的路径上越走越远。

但是,2008年年初,一场雪灾对全国范围的电力设施造成了较大冲击,由此,电网公司提出了应将设备制造、电力勘察设计和送变电作为电网重要业务保留的意见。

此后,主辅分离改革陷入僵持。直至2010年,国资委再次启动改革,并于2011年9月将电力辅业进行剥离合并。按照分离方案,两家电网公司的勘测设计企业,火电、水电施工企业和电力修造企业剥离,同时并入新成立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者分别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和中国葛洲坝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重组而来。

从这次剥离来看,国家电网并没有将争议较大的电力设备制造剥离出来,而是在2009年收购电气设备制造龙头许继集团和平高集团,并将其打包放入新成立的中电装备旗下,随着16家电力设备行业龙头企业的加入,一个冲击ABB和西门子的国产设备巨头产生。

不仅如此,进入2011年后,国家电网开始着手动刀区域电网。从4月下旬到5月上旬,国家电网公司在西北电网、华中电网、华东电网、东北电网分别加设西北分部、华中分部、华东分部和东北分部。此后的12月份,最后一个争议较大的区域电网公司华北电网也被分拆,分成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和国家电网冀北子公司两部分。(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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