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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性关税”或将指向美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

来源:凤凰网 作者: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3 13:35 
核心提示:东方日升董秘雪山行称,虽然公司在美国的出口很少,现阶段也主要是尚德、英利、天合光能等国内大的光伏企业积极地抗辩,但公司还是密切关注“双反”的进展。如果美国正式确定征收关税的话,公司也将加入抗辩的队伍。

美国商务部11月8日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是美方首次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就此事件,中国商务部首次出面回应称,中国政府严重关切此案,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美国商务部11月10日表示,将调查中国公司在美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太阳能电池板,以及是否获得不合法的政府补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12月5日投票决定美国企业的受损证据是否足以达到推进此案的标准,接下来,美国商务部将在明年1月和3月就中国光伏企业对美销售的太阳能电池板关税作出初步决定。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0日表示,美国在全球倡导的清洁能源领域主动挑起贸易摩擦,将自身竞争力因素导致的产业发展滞缓问题归咎于中国产品的竞争,并拟采取限制措施,中国公众和企业对此强烈不满。中国政府严重关切此案。

对此,国内光伏业界人士认为,由于此次美方态度比较强硬,就算不征收100%的反倾销税,30%~40%的可能性也很大,而相应征收报复性关税,或许是解决之策。

据悉,该行为并不是美国方面第一次针对中国光伏市场的行动。约在1年以前,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针对中国的新能源产业已经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要求进行301调查。但是,301调查后来是无果而终。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对此表示,“现在关键有两个时间截点:一个是12月5日,这将决定中国光伏企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另一个就是明年1月和3月,关系着征收关税比率多少的问题。”

李胜茂认为,这次美方的态度强硬,加上又临近美国大选以及该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之际,各方面的因素都对中方不利,“双反”最终很可能确定下来。

按照美国法律,美国商务部在判决“双反”案件时一般使用准司法性程序。该部将在明年1月至3月公布关于反倾销的初步判决,反补贴的判决则不能晚于5月中旬。此外,关税征收还具有90天的反溯力,即对美国商务部9日展开调查以前90天内的贸易都适用。

东方日升董秘雪山行称,虽然公司在美国的出口很少,现阶段也主要是尚德、英利、天合光能等国内大的光伏企业积极地抗辩,但公司还是密切关注“双反”的进展。如果美国正式确定征收关税的话,公司也将加入抗辩的队伍。“下周,浙江光伏行业协会将组织一些小范围企业座谈,讨论此事。”业界呼吁征收报复性关税

现在,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应对美方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李胜茂称,目前来看,企业和协会方面能做的努力都已经做了,各种渠道都沟通过了,该向美国政府传递的声音也都表达了。

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14家中国光伏企业已联合抗辩美国“双反”,并委托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辩事宜。国内4家光伏行业组织以及中国国际商会也都发表声明,反对美方“双反”调查。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也坦言,中国的光伏企业自美国进口的原材料和设备金额超过50亿美元,而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则不足20亿美元。双反调查是两国政府之间的一个政治问题,现在企业和行业协会也已经无能为力了。

“应对策略应该是调整的时候了,应该采取针锋相对的政策进行反制。”李胜茂说道,“就是相应征收报复性关税,对美国企业出口到我国的硅料、光伏设备等产品征收同样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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