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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电”将有标可循

来源:消费指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7-25 16:24 
核心提示:对于何为智能家电、智能化程度如何、不同品牌的智能家电之间有何差异等问题,消费者很难准确了解。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标委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28219-2011《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几年,智能家电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云电视、物联网冰箱……智能化概念接踵而来,令人目不暇接。

据美国市场调研机构Zpryme预计,全球智能家电市场规模今年将增长到30亿美元,2015年将扩大至150亿美元。

然而,对于何为智能家电、智能化程度如何、不同品牌的智能家电之间有何差异等问题,消费者很难准确了解。而这一状况有望得以改变——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标委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28219-2011《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简称《通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颁布《通则》的重要性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任李一介绍说,颁布《通则》意义重大。

首先,从必要性上看,智能化技术应用与产品智能化是现代信息化社会发展的技术前沿和必然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智能化技术的发展,智能化产品特别是智能家电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已取得长足进步。智能家电具有品种多、产量大、附加值高、与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而且对其智能性能的要求和质量评定程序具有技术特殊性。针对智能家电的这些特点,制定一个内容具体、专业性强、易操作的标准,能有效推进智能家电的智能技术应用质量不断提高,从而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为制造商、销售商、监管部门、消费者提供一个具有较高的技术权威性、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评价智能家电“智能”水平的依据。

其次,从紧迫性上看,目前国内家电市场上出现不少并未采用任何智能化技术却打着“智能”旗号的家电产品。这些名不副实的“智能”产品,借“智能”概念大幅增值,扰乱了家电市场,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智能产品的信誉,增加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成本和技术难度。因此,相关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广大消费者,迫切需要一部界定与评价智能家电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作为对智能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的有效依据。

此外,从长远角度看,智能家电的标准化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家电行业从信息化向智能化迈进的战略进程。

正是由于《通则》重要性较高,因此企业参与制标也格外积极。据了解,《通则》的研究制订工作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和北京工商大学共同承担,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等国内外主流家电企业参与其中。自标准起草工作组成立,共发出25份标准征求意见稿,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11条。

智能家电将分级贴标

据了解,在编制过程中,《通则》充分考虑了智能技术的科学内涵、智能家电的制造及市场销售的特点,在产品检测与评价方法上,力求在符合技术原理的基础上使操作简化且有效。

首先,《通则》明确定义了智能家电、智能特性及智能化技术等概念。其中——

“智能家电”是指采用一种或多种智能化技术,并具有一种或多种智能特性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智能化技术”是人工智能与控制相结合形成的交叉应用技术,模糊控制、神经网络控制和专家控制都是最常用的智能化技术;

“智能特性”特指人工智能特性,即人造系统所具有的类似人的智能行为,如自学习、自适应、自协调、自诊断、自推理、自组织、自校正等。

自学习即系统在训练或工作过程中,不断自动调整参数,改善使用效果的行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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