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电信运营商快马冲刺物联网

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2 10:39 
核心提示:在物联网大潮之中,电信运营商凭借自己独有的资源优势,或将成为物联网产业的主力军。由中国提交的“物联网概述”标准草案,于3月30日经国际电信联盟审议通过,成为了全球第一个物联网总体性标准。

在物联网大潮之中,电信运营商凭借自己独有的资源优势,或将成为物联网产业的主力军。

由中国提交的“物联网概述”标准草案,于3月30日经国际电信联盟审议通过,成为了全球第一个物联网总体性标准。

这次中国标准的“被采纳”不仅标志着在国际物联网领域中国的话语权大大增强,也预示着中国物联网产业将进入发展新阶段。

业内人士预计到2015年,物联网产业规模将突破5000亿元,所涉及产业链极其广泛,这对中国未来经济转型势必产生深远影响。

与此同时,物联网中蕴藏的商机吸引了产业链上下游的目光,电信运营商对其也表现出更加高涨的热情。

今年两会上,电信运营商纷纷表达出对物联网的极大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前中国移动(微博)董事长王建宙,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微博)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不约而同地提出了有关物联网应用的建议。

在物联网大潮之中,电信运营商又将扮演怎样的角色?电信运营商能否助力物联网应用落地?

为什么是运营商?

近年来,随着3G手机进入大规模的普及阶段,传统的语音、短信收入增速逐渐放缓,迫使电信运营商寻找收入的新增长点。资料显示,2011年全年通信业非语音业务收入所占比例达46%。而物联网领域或是电信运行商逐鹿的新战场。

中国移动物联网基地总经理叶凌伟近日表示,中国移动物联网基地自建成以来,投资金额已达到10亿元。其主要用于云端产品的开发,包括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教育、金融、市政管理、城市安防等领域。

不仅如此,中国联通(微博)(4.19,-0.02,-0.48%)和中国电信都已将物联网业务提升到战略层面,并均申请了物联网专用号段。

虽然目前物联网产业还没有形成明确的行业分工,不同行业应用也相对分离。但电信运营商在基础设施和网络资源上仍具有较大优势。赛迪顾问副总裁孙会峰认为,电信运营商的一大核心优势是拥有自己的固定及移动通信网络,并拥有业务管理和运营支撑能力,包括终端接入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和业务管理等。电信运行商们可以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构建综合统一的物联网平台。

除此之外,有业内专家认为电信运营商有庞大的云计算数据处理中心,可以处理和存储大容量的繁杂数据。在平台运营方面,电信运营商有丰富的平台运营经验、大规模的用户群、销售渠道和品牌优势。

2012年,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开展和3G市场的高速增长,物联网形成规模应用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便可提上日程,而电信运营商则是此重任的肩负者。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今年的重点任务就是实现物联网规模应用的推广,并加速物联网的商用进程。今年宽带提速工程已顺利展开,支撑物联网发展的基础宽带网络得到发展,物联网产业链各方将受益,从而推动物联网的规模商用。(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