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NFC论坛推强制性NFC认证规格与测试流程

来源:物联网在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04 15:04 
核心提示:NFC论坛(NFC Forum)推出强制性NFC认证规格与测试流程。目前,此强制性认证规范已正式实施,未来无论是芯片商或是终端产品制造商的NFC产品皆须经过认证,进一步确保产品的兼容性。

看好2012年近距离无线通信(NFC)市场将蓬勃发展,NFC论坛(NFC Forum)推出强制性NFC认证规格与测试流程。目前,此强制性认证规范已正式实施,未来无论是芯片商或是终端产品制造商的NFC产品皆须经过认证,进一步确保产品的兼容性。  

台湾罗德与施瓦茨(R&S)宽带及基础仪表量测、航天国防应用量测业务项目经理任为龙表示,过去NFC论坛对于认证的要求采取开放的态度,并未强制规定,因此,NFC芯片或终端产品业者,可自行购买量测仪器进行NFC通信规范的测试,但如此一来,产品兼容性可能发生问题。  

有鉴于2012年NFC在智能手机市场将发光发热,因此继2010年12月发布NFC互通性认证计划后,NFC论坛日前又再度提出新的强制认证规范。台湾罗德与施瓦茨项目业务部经理曹维陵指出,由于NFC即将大举进驻智能型手机,为确保NFC产品间的顺利运作,因此NFC论坛遂采用欧洲全球认证论坛(GCF)与北美PCS型号认证委员会(PTCRB)的手机认证模式,强制要求NFC产品须通过认证,并取得卷标,以证明产品的互通性。  

任为龙表示,NFC论坛强制性测试认证规范的实施,意味未来NFC产品制造商将须购买经过认证的仪器产品进行测试,对仪器厂商而言,将带来新的商机;因此,罗德与施瓦茨已预计于2012年2月率先将测试平台送交NFC论坛进行认证。  

然而,对终端产品制造商来说,新增NFC认证项目,代表须支付的技术与测试时间成本将相对增加,因此市场接受度仍待观察。对此,曹维陵认为,认证后产品可确保兼容性,因此,随着NFC论坛对强制性认证推展力道增强,以及市场对于NFC认证RFID/' target='_blank'>标签的要求升温,将促使厂商接受新的强制性认证规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