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智慧城市”跨国巨头IBM败北 国企大胜(2)

来源:速途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9 13:55 
核心提示:彭明盛将该战略定义为:将感应器嵌入和装备到电网、铁路、建筑、大坝、油气管道等各种物体中,将物与物通过互联网相联,然后通过超级计算机和云计算将其整合,实现社会与物理世界融合。 不久,IBM开始在中国广泛推

彭明盛将该战略定义为:将感应器嵌入和装备到电网、铁路、建筑、大坝、油气管道等各种物体中,将物与物通过互联网相联,然后通过超级计算机和云计算将其整合,实现社会与物理世界融合。

不久,IBM开始在中国广泛推广“智慧地球”概念,游说各级政府采用。

作为“智慧地球”的载体,“智慧城市”概念很快在中国四处开花,IBM相继和昆明、南京等多个城市达成了合作意向。

有资料显示,过去一年间,IBM在中国的“智慧地球”已中标多个重大项目工程。譬如,沈阳、南京、广州、深圳等国内“智慧城市”的建设。此外,IBM还在济南等地设立了专门的项目团队。

“IBM提出来"智慧地球",说物联网就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把它发展成物和物之间的信息化,这个我们是完全赞成的。但是,我们买了它的设备,它在万里之外就可以知道你设备运转的状况,实际上掌握你的机密。”在5月23日的一个论坛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指出。

“最典型是前年微软的黑屏事件,它借口说别人用它的盗版软件,就对所有用它软件的计算机黑屏45分钟。我们的计算机大量采用微软的软件,硬件又是英特尔的,还有什么秘密可保证?”李毅中说,“西方提出新的理念本身是正确的,但我们也要提高警惕。”

这并不是李毅中第一次对“智慧地球”提出警示。早在一年前,时任工信部部长的李毅中在2010年4月经贸形势报告会上就首次明确提出,要警惕“智慧地球”的概念炒作以及可能导致的国家信息战略安全。

记者从独家渠道获悉,在工信部点名之前,中科院几位院士曾联名上书国务院,呼吁“国家命脉的系统不能由外企掌握”,这是其后国内对IBM“智慧地球”项目发生连锁反应的导火索。

作为国家信息安全建设的重要参与单位,工信部的“炮轰”,让IBM在国内推进“智慧地球”项目时受到了很大阻力。随着今年IBM“贿赂门”事发而宣告失效,“智慧地球”在中国更是成了一个烫手山芋。

抢抓时机:本土企业暂时领先

“IBM的报价太高,在实际竞标中很难竞争过本土企业。”神州数码“数字城市”本部高级经理张洛告诉笔者,“本土企业有成本优势,决策流程短,合作方式也十分灵活。”

笔者了解到,IBM此前与各城市签订的协议多为备忘录,实质上推进的工程屈指可数。IBM的网站资料也显示,IBM已经和国内20多家城市有过接触,但绝大部分项目没有后续进展的公开消息。

大部分正在兴建“智慧城市”的中标厂商,从公开信息中无法获悉名单。

实际上,国内厂商更容易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