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快速健康发展(2)

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07 15:49 
核心提示:我国物联网的发展状况 我国物联网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同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既面临同样的困难,也面临同样的发展机遇。从总体看,我国物联网发展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技术、产业和应用基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我国物联网的发展状况

我国物联网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同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既面临同样的困难,也面临同样的发展机遇。从总体看,我国物联网发展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技术、产业和应用基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产业发展初具基础。截至2010年,我国物联网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市场规模达到1933亿元,增长率达61.1%。低频和高频RFID产业相对成熟,市场规模105.3亿元;敏感元件与传感器产业初步建立,全国有1688家企事业单位从事传感器的研制、生产和应用,在生物传感器、化学传感器、红外传感器、图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等领域有较强的专利实力和竞争优势,年产量达24亿只,涉及10大类、6000多个品种,市场规模达905亿元,其中微机电(MEMS)传感器市场规模150.6亿元;拥有全球最大、技术先进的公共通信网和互联网,通信设备制造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移动M2M终端数量接近1000万个,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M2M市场之一。

——技术领域已有突破。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开始了物联网相关领域的研究,技术和标准与国际基本同步,在芯片、通信协议、网络管理、协同处理、智能计算等领域进行了技术攻关,并取得初步成果。在超高频RFID、通讯技术以及各类新型传感器等领域取得核心技术的突破性进展。2009年,西安优势微电子公司成功研制出中国第一颗物联网的2.4G超低功耗芯片“唐芯一号”,可以满足各种条件下无线传感网、无线个域网、有源RFID等物联网应用的特殊需要,2010年,福建新大陆(000997)公司发布了全球首颗二维码解码芯片,研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光纤传感器,自主研发的激光测距传感器(LTE)也已通过全球2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验证。

——标准研制取得进展。近年来,我国在传感器网络接口、标识、安全、传感器网络与通信网融合发展、泛在网体系架构等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方面均有进展,已具备攻坚物联网国际标准的能力,是传感器网络国际标准化工作组(WG7)的主导国之一。仪器仪表行业标准共有1472项,其中30%为传感器标准或与传感器标准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2010年3月,由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提出的第一项传感网国际标准《智能传感器网络协同信息处理支撑服务和接口》在国际传感网标准化组织(ISO/IECJTC1)正式立项,这是在国际传感网标准中首个由我国牵头立项的项目。随着各地物联网示范工程的建设,一大批地方应用标准正在形成。

——应用推广初见成效。目前,我国物联网应用尚处于培育阶段,应用性质以示范性质居多,应用行业日趋广泛,已经扩展到电力、交通、环保、安防、物流、医疗、家居等领域,新的应用模式正日趋成熟。在安防领域,防入侵、视频监控以及智能家居等方面的物联网应用取得良好的效果;在电力行业,无线电表的远程抄表、对配电变压器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用电检查、电能质量监测、负荷管理、线损管理、需求管理等应用正在逐步拓展;在交通领域,通过在出租车及公交车上安装无线终端设备,实现了对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在物流领域,食品、药品等物品仓储、运输、监测等多个环节都不断释放出对物联网的需求;在医疗领域,面向病房、手术室、保健室等应用场景的物联网产品及解决方案正在日趋成熟。除此之外,物联网在智能楼宇、路灯监控、动物溯源、环境监测等方面也开展了广泛的应用。

虽然我国物联网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要实现大规模产业化仍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受制于人,特别是在智能传感器、RFID、智能仪器仪表与测量控制、嵌入式软件等方面,研发水平相对落后,集成电路芯片80%以上依靠进口,在海量数据处理、数据挖掘、核心芯片、中间件等方面缺乏核心技术。二是产业规模小、分布散,产业链不完整,缺乏拥有系统集成能力和整体解决技术方案提供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及大型服务商。三是标准制订相对滞后,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尤其缺乏具有世界冲击力和影响力的物联网关键标准,制约了我国物联网的大规模应用和推广。四是信息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如在安全问题尚未较好解决的情况下大规模推广应用物联网,必将面临潜在的信息和经济安全威胁。(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