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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7乳企建监管系统电子信息追溯保乳品安全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01 14:32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等各项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做了详细的履责报告。

14家乳企现场“自检”

在8月31日的会议上,14家乳品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就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等各项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做了详细的履责报告。同时,企业还按要求就存在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改进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汇报。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分管领导对报告情况进行了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加会议的14家企业包括青岛开开加食品有限公司、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迈高乳业(青岛)有限公司、青岛索康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青岛雀巢有限公司、青岛新希望琴牌乳业有限公司、青岛迎春乐食品有限公司、威海嘉盛乳业有限公司、威海金宝乳业有限公司、山东德正乳业有限公司、威海和惠乳业有限公司、威海喜盈门乳品有限公司、山东鹏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百慧乳业有限公司。

我省全面实行乳企法人履责

据了解,此次会议分济南、青岛、潍坊、泰安四个片区分头组织召开,全省56家乳制品企业法人与会。此前,全省各级质监局已组织召开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377场,3795家企业报告履责情况,占全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42.4%。

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德亮指出,相关企业的履责报告和监管单位的点评到位,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生产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讲道德,讲诚信;各级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有奖举报,加大舆论宣传等措施构筑食品安全的防线。

据了解,我省从今年3月开始,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行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按照省质监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意见》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履责报告会由省质监局负责组织,含乳食品、肉制品等风险较高食品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履责报告会由各市质监局组织,其他食品企业由各县(区)局组织实施。

企业完善电子追溯系统

目前,与会的14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部使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但部分企业由于产品种类多、业务复杂等原因,存在未能及时录入产品信息或录入信息不完整的情况。据介绍,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追溯系统,要求企业建立食品生产记录,系统记录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每一环节责任人,从原辅材料采购、运输、进厂检验、生产,成品检验、包装、储存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在监管系统中备案,一旦出现问题有据可查。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涉及的企业已经着手完善电子追溯系统,其中青岛乳制品企业有7家。电子追溯系统的应用将进一步促进监督预防工作的进行,并有利于杜绝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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