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物联网打破思维模式建立竞争优势促发展(2)

来源:中关村在线 作者: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2 08:08 
核心提示:然而,物联网在打破人们固有思维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困惑。物联网到底是一种高度复杂的技术,还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网络? 物联网与其说是网络,不如说是应用。对物联网的定义、内涵及特征的梳理让我们认识到,物

然而,物联网在打破人们固有思维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困惑。物联网到底是一种高度复杂的技术,还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网络?

物联网与其说是网络,不如说是应用。对物联网的定义、内涵及特征的梳理让我们认识到,物联网是一整套立体的、丰富的、适应性很强的概念体系。在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时候,需要依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出发点,规划一条既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又适应我国工业、信息通信业当前发展水平和一个时期的发展潜力,并有利于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快速建立起竞争优势的发展道路,以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物联网的总体需求。

我们说感知、连接、应用,是物联网三大核心要素,前两者是物联网的技术基础,属于产业的范畴,而后者代表物联网的用户需求,属于市场的范畴,是灵魂,更是目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中国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等专家纷纷提出,物联网与其说是一个网络,不如说是网络的延伸应用。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下一步推动物联网的发展,应正确处理好技术、网络和应用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产业与市场的关系,既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相关物联网技术研发攻关,又要避免走单纯技术驱动的路线,应更多地注重需求驱动、应用带动。

有专家提出,“十二五”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在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政策思路把握上,应更多地着眼于以应用为重点来推广,尤其是着眼于规模化应用的发展。因此,在制定相关发展规划的时候,可以考虑设置不同于科技专项的物联网应用专项发展规划,以此为龙头,加快物联网的发展。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拟订物联网相关科技专项,同时设立与之相并列的应用专项也很有必要。因为从科技角度的立项与从应用角度的立项有不同的关注点和侧重点,对技术、产业带动的重点和效应也不同。比如发展智能电网,着眼于技术角度立项,会鼓励科技人员沿着提高电网效率、保障电网“坚强”的角度开展创新,但应用方主要还是限于电力部门,尽管有带动性,但相对比较有限。而着眼于应用的项目,比如从利于用户节省电费、便捷操作等需求入手,其视野更加开阔,对相关市场的带动也会更加积极有效。

由于物联网应用市场极其细分,公众性和公用性不足,市场分割严重。设立物联网应用专项,如果行业覆盖面过宽,就流于宽泛和概念,指导性和推动力都会削弱;行业覆盖面过窄,又会使得政策效果局限在特定的领域。因此,对于那些用于特定行业内部、涉及的环节比较简单的应用,应更多地交给企业,以市场化力量加以推动。而对于那些通用性强、涉及环节和管理部门众多的应用,才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整合相关资源,打破行业壁垒,以应用专项等形式,制定有关扶持的政策,以加速市场的形成与规模化,形成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优势。

“车联网”就是一种基础性强、覆盖面广、市场空间巨大的典型物联网应用。汽车上安装传感器、雷达,可以感知防止交通事故;安装GPS等定位系统,可以实现在途跟踪与路径优化,结合道路监控传感器,可以发现和优化交通流量;汽车与远程控制中心的信息交互可以实现远程启动或锁死,预防汽车被盗抢等。工信部的职能是管理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如果能将汽车制造业与通信业统筹考虑,出台基于车联网应用的专项,可以发挥融合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体制优势,有力地推动物联网在汽车领域实现规模化发展。

此外,应用于食品、药品、烟草等领域的物品溯源综合信息系统,也是一项涉及产业规模庞大,同时符合“十二五”民生保障重点需求的典型物联网应用。发挥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合力,制定专项应用规划,规模化推进物品溯源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的推广,可以站在更高的起点,加快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