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艺术 >

李新翔书法展在京开幕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知世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01 10:03 
核心提示:由联合国教科文亚太地区非遗中心、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联合主办,中国艺术节基金会、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观象·李新翔书法展”近日在中国美术馆隆重开幕。

李新翔先生1955年出生于江苏南京,他5岁学书,从唐楷入手,勤学苦练,经过半个世纪的书法研习,李新翔先生在碑刻等用笔基础上,化入草书,形成个人的书法风貌和独特的艺术风格。李新翔先生的书法曾被当代书圣林散之称为“稳重大方,无现代人的妖魔气”。上个世纪80年代,他成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在国内多次获奖。1990年,李新翔先生东渡日本留学,专攻书道与史学,探求碑与帖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了传统中求创新,浑厚中求洒脱的艺术风格。

李新翔先生近年来投身高校艺术教育事业,现任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教授。曾于1993年、2010年先后两次在江苏省美术馆举办了《新翔书展》,在人民美术出版社和江苏美术出版社均出版过《新翔书展作品集》。本次展览以《观象》为主题,汇集了李新翔先生精品力作一百多件,突出表现了李新翔先生学古融今,遗貌取神,由碑入草的书法意境。展览以丝帛、纸张等多种书写材料为依托,形成了“天、地、人、和”的创意表现,并且融合了音乐、服装、多媒体、平面设计、装置艺术等多种形式,让书法散发出更多的精彩和神韵。

由联合国教科文亚太地区非遗中心、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联合主办,中国艺术节基金会、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观象·李新翔书法展”近日在中国美术馆隆重开幕。

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信息产业部原部长王旭东,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中国艺术节基金会名誉会长、文化部原副部长艾青春,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公使山田重夫,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先生以及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亚太地区非遗中心、总政治部文化总站、文化部外联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电子劳动学会、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展览中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出席了开幕仪式。开幕式由中国艺术节基金会副会长田建平主持。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李洪峰先生宣布书法展正式开幕。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先生代表主办方致辞。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书法报》、《中国书法杂志》社、《北京晚报》、北京卫视、江苏教育电视台、无锡教育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和来自北京、南京、无锡等各地文化界、艺术界、企业界的人士参加了开幕式。

展览期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先生,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中国东盟协会会长顾秀莲女士、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先生参观了展览。(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