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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山居图 惊现北京798 艺术授权亟待法律保护

来源:搜房网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7 12:05 
核心提示:随着《富春山居图》合璧在台北的展出的时间越来越近,内地也掀起《富春山居图》关注热潮,但合璧图何时能现身内地,有关部门还在商讨之中。为了能让内地的艺术爱好者先睹为快,artkey艺奇文创集团将在北京798艺术区率先展出《富春山居图》无用师卷的复制品。

随着《富春山居图》合璧在台北的展出的时间越来越近,内地也掀起《富春山居图》关注热潮,但合璧图何时能现身内地,有关部门还在商讨之中。为了能让内地的艺术爱好者先睹为快,artkey艺奇文创集团将在北京798艺术区率先展出《富春山居图》无用师卷的复制品。

artkey艺奇文创集团是台北故宫博物院指定的正版授权商,除拥有台北故宫博物院数万件馆藏作品的书画授权外,artkey还和台北故宫博物院共同成立“故宫艺奇典藏”品牌提供馆藏书画定制服务。为将《富春山居图》原汁原味的展现给参观者,artkey艺奇文创集团特别采用国际最先进的数位真迹(DGA)复原作品原貌,目前大英博物馆、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等国际博物馆均采用此方式复制展出馆藏作品。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已经掀起一阵《富春山居图》热购潮,仅在淘宝等电子商务网站上就有上百个卖家销售《富春山居图》的复制品,价格从百元到上万元不等,为何销售价格差距如此之大?在购买名画复制品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国际艺术授权副理事长、秘书长郭羿承告诉记者“目前国内艺术复制品市场较为混乱,大多市面上销售的复制品多为无授权的商家制作的,这些商家急于求成,为提高产量降低成本,不讲求印刷质量、用料材质,放到藏家的手里,既无欣赏价值也无收藏价值,另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购买、收藏复制画一定要找有正规授权的商家,这些有授权的商家都经过博物馆的严格设备和技术考核,保证复制品与原作无丝毫差异,并且每个复制品都有授权证书,这将都成为复制品具有观赏和收藏价值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郭羿承还介绍说“目前复制品业务都属于艺术授权范围内的一种,艺术授权不仅完美复制艺术品原著,还可将艺术品搬上传统商品上,小到橡皮、咖啡杯,大到汽车、飞机,凡是需要有外包装的产品,都可通过艺术授权将其贴上艺术标签”。

艺术授权在我国刚刚起步,但在欧美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作为新兴的产业,艺术授权是主要涉及艺术作品知识产权的一种新型文化创意产业模式,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或代理的作品或艺术品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使用,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版税,同时授权者收到版税后按一定比例回馈给提供著作权的艺术家。

艺术授权最重要的部分来自于艺术家和拥有大量精美、珍贵的艺术品的博物馆或美术馆,只有他们为艺术授权提供作品版权时,才能进行后面的产品开发。因此对其版权的尊重和保护也就格外的重要。

在国内已有10多年艺术授权经营经验的artkey艺奇文创集团负责人就表示“作为代理商,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为艺术家提供一个对艺术品深度挖掘、开发的机会,在与著作权人进行艺术作品开发过程中,不同的艺术品应用于不同领域以及不同的用途方式,都应与权利人进行合同约定,保证权利人的权利不受侵害。而目前,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差,未经授权的盗版产品泛滥,老百姓对于花钱买到的是否是正版还存顾虑,这是艺术授权产业发展面临的头等难题”。

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设计未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发表的产权日致辞中,诠释了“设计未来”这一主题的内涵,“外观设计触及人类创造的方方面面,让我们所看到的物品千姿百态:从传统工艺品到消费电子产品,从建筑物到自行车、时装和家具,无不如此。外观设计被誉为“看得见的智慧”。在国际市场,各公司都需要能以快速、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在多个国家保护自己的外观设计。为减化这一程序,WIPO建立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该体系去年的国际申请量增加了30%”。

可见,目前全世界都在关注与艺术、设计相关的文化创意经济,因为《2010创意经济报告》报告指出,创意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正在兴起,它把经济和文化联系在一起,在宏观和微观水平上包容了经济、文化、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创意、知识和信息日益成为全球化世界中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全球需求的急剧缩减,国际贸易额减少12%。然而,创意产品与服务的世界出口额在这一年仍保持增长态势,达到了5920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一倍多,表明创意产品和服务六年来年均增长率达到14%。这证明了创意产业为发展中国家发展多元化的经济体系提供了可能性,并成为世界经济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保护盾——知识产权也因此而受到业内外的关注。

在我国目前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对艺术授权等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还有很多法律规定不清晰、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著作权法》中第二十一条中规定著作权人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对其死亡五十年后的版权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的《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第八条 “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及第十二条“为销售等目的制作的文物复制品、拓片,应附有制作说明书。说明书内容应当包括文物名称、时代,文物收藏单位或管理机构名称,复制品、拓片的名称,复制或拓印单位名称,监制单位名称,制作时间,复制品或拓片数量编号”的规定来看,著作权人死亡后五十年的版权使用并不是完全无法律的保护的。

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亟待法律保护与完善,只有尊重知识产权,加强对相关问题的调整,建立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为艺术授权等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吸引产业投资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艺术授权等文化创意产业全面迅速发展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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