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演艺 >

2011年国家艺术院团优秀艺术剧目展演下周开幕

来源:千龙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8 13:52 
核心提示:8月24日至9月18日,由文化部主办的“2011年国家艺术院团优秀艺术剧目展演”将在北京举行。届时,国家大剧院、保利剧院、梅兰芳大剧院等演出场所将上演共计65场的36台剧目。

8月24日至9月18日,由文化部主办的“2011年国家艺术院团优秀艺术剧目展演”将在北京举行。届时,国家大剧院、保利剧院、梅兰芳大剧院等演出场所将上演共计65场的36台剧目。

记者从18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展演期间,国家京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等9个文化部直属艺术表演团体将再一次汇聚一堂,联合在国家大剧院、保利剧院、天桥剧场、北展剧场、国话剧场、梅兰芳大剧院、中国儿童剧场、北大百年讲堂、北京音乐厅等演出场所演出36台剧目共65场。本次展演活动就参演剧目、演出场次和参演阵容来讲超过去年,是近年来国家艺术院团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一次集中亮相。

展示国家艺术院团近年创作、积累的最新成果

本次展演参演剧目题材广泛、艺术品种多样,涵盖了京剧、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主题歌舞晚会、交响音乐会、合唱音乐会和民族音乐会等各主要艺术门类,体现出国家艺术院团鲜明的艺术风格和艺术特色。本次展演既有优秀的保留剧目,京剧《杨门女将》、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歌舞《四季情韵》等,也有一大批近年推出的新创剧目,包括话剧《四世同堂》、《问苍茫》、儿童剧《绝对小孩》、歌剧《红河谷》等;话剧《深度灼伤》、芭蕾舞剧《卡门》、《阿莱城的姑娘》、歌剧《汤豪塞》等一批国家艺术院团新排演的国外经典也将参加展演。

展示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的重要舞台

本次展演既有于魁智、李胜素、朱媛媛、辛柏青、成方圆、刘玉婉、李玉刚等一大批国家艺术院团的领军人物;也吸引了殷秀梅、黄磊、殷桃等一批全国知名的艺术名家和优秀演员;中国交响乐团首席指挥普拉松(法国)、青年钢琴家尼科丹姆·沃伊切霍夫斯基(波兰)、歌唱家理查德·伯克利·斯蒂尔(英国)等一批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艺术家也将参加本次展演活动。

全方位推动国家艺术院团交流互动

2011年国家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演致力于全方位推动国家艺术院团与市场、观众和专家的交流互动,以更好地展现国家艺术院团风采。所有演出将面向市场、面向群众,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展演将通过低票价等多种形式,保障基层群众能共享国家艺术院团的发展成果。经初步统计,100元以下的低价票达到了展演总票数的四分之一。国家话剧院话剧《四世同堂》销售票主要定价在50元和30元;中央芭蕾舞团在北大百年讲堂演出的最低票价为20元,100元以下低价票超过了65%。

据介绍,9月9日至23日,还将在国家博物馆举办国家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全面展示国家艺术院团辉煌的发展历程和优秀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