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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五个层级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孙宝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9 17:23 
核心提示: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理念已经随着丰富的实践和不断的探索,成为业界的共识。本文将我国电视节目制播分离分为五个层级加以论述。 第一层级:以节目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节目的市场化和公司化运作。其具体运作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外部采购、委托

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理念已经随着丰富的实践和不断的探索,成为业界的共识。本文将我国电视节目制播分离分为五个层级加以论述。

第一层级:以节目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节目的市场化和公司化运作。其具体运作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外部采购、委托制作、联合制作三种。

外部采购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采购电视节目形态版权,然后进行本土化改造;二是社会影视公司独立投资,确定选题并制作节目,电视台或广播电视台(以下统称“电视台”)向其选购节目,双方是单纯的买卖交易关系。

委托制作是指电视台参与投资和选题甄选,委托节目制作公司制作节目,电视台独享版权,或与节目制作公司共享版权。目前委托制作的节目主要是电视剧、综艺、谈话、音乐、体育、生活和益智等意识形态属性偏弱而产业属性较强的节目。中央电视台较早地进行了以委托制作为主要运作方式的制播分离改革尝试,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视体育推广公司、央视动画公司等,在影视剧制作、海外市场推广、体育节目和赛事的市场化运作、动画节目制作等方面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

联合制作是指在牢牢把握节目生产链条上游的策划主导权和下游的终审决定权的前提下,实施节目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采取社会融资方式的一种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模式。目前全国许多电视台都采用这种模式,推出了一大批品牌节目和栏目。

第二层级:以内部机构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台内部机构的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

2003年,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开始进行内部机制改革,突破了原有体制,实现了完全的企业化运作。公司与天津电视台彻底脱钩后,原电视剧制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取消职级,从原事业身份转为企业身份,实行企业化管理,开始走全面与市场接轨的发展之路。2009年3月30日,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转企改制为天津电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2006年6月,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组建了吉林省影视剧制作集团公司,将吉林电视台所属的影视剧制作和创作机构分离出来,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全省相关影视剧制作机构成为其联合单位。政府授权集团公司经营国有资产,按市场规律自主经营。集团公司实行制片人制度,以项目运作效益决定酬劳,完成了在电视剧生产上的制播分离。

2007年3月18日,由原中央电视台青少年节目中心动画部整建制转制而成的央视动画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这是中央电视台全面推进原创品牌动画创作、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整合多媒体多渠道资源,进而实现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运营的重要举措。

2007年底,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旗下影视剧制作中心转制为企业,成立上海电视传媒公司,影视投资、版权发行、项目策划、宣传营销四大板块构成了该公司的对外主营业务。

第三层级:以频道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频道的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上海、天津、湖南、北京、云南等地的电视机构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

2004年6月1日,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开播。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电视台的少儿频道。创建伊始,该频道就积极探索制播分离的路径,成立了天视阳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北京电视台在动画节目中心基础上成立北京卡酷动画卫星频道有限公司,将中心的节目制作业务转入公司经营。该公司自2007年1月起运营。

2007年12月,云南电视台和杭州艾可泰有限公司合作组建了以制作购物节目和营销为主的云南买乐电视购物传媒有限公司,频道全天所有19小时的节目全部由买乐电视购物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制作,频道成为以监审为主要功能的职能部门。2008年1月1日,买乐购物以云南电视台生活资讯频道为平台开播,至此,生活资讯频道全面完成了制播分离的转换。(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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