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文化部的“连坐”让人匪夷所思

来源:IT社区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7 09:55 
核心提示:这两天文化部开出了罚单,对百度MP3等14家音乐网站逾期未按文化部1月份《关于清理违规网络音乐产品的通告》要求,完成对100首未经内容审查或备案的违规网络音乐产品的清理工作,予以立案查处。

这两天文化部开出了罚单,对百度MP3等14家音乐网站逾期未按文化部1月份《关于清理违规网络音乐产品的通告》要求,完成对100首未经内容审查或备案的违规网络音乐产品的清理工作,予以立案查处。

看到这个通知,我表示很蛋疼。我想如果我是个女孩子,我会乳酸。理由陈述如下:

一、没有分清责任,一刀切打击面过广

这次文化部“点名”百度,其实是由于一些唱片公司的歌曲没有到文化部备案,就放到了网上,说白了,就是没有领到“上岗证”。按照正常的逻辑,文化部应该将板子打在唱片公司身上,结果却“连坐”了互联网公司,甚至连搜索引擎也被牵扯进来。

打个比较贴切的比方:某小商贩A没有拿到“工商许可证”,在某街道卖羊肉串。某街道办B对此没有多管,默认允许。某路人C看到羊肉串不错,回家告诉邻居朋友哪里哪里有个羊肉串。结果,城管同学不仅打击A,连B和C也一起打击。

对应一下角色,A相当于唱片公司,B相当于音乐网站,C则是百度MP3,文化部的一刀切,是不是稍微有点过了?

二、以“打击侵权盗版”的名义,实则与此无关

我研读了一下文化部的通知原文,其中明确提到“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也就是说,对相关违规网站的处罚目的是“打击侵权盗版”。但我实在找不到,这其中的违规有哪一点和“盗版”挂上了钩。

首先,翻开文化部的100首歌曲清单,其中多是一些英文、港台歌曲,它们被“查处”,是因为唱片公司没有针对它们向文化部提交备案和内容审查,而非盗版侵权。其次,百度MP3有没有侵权盗版呢?也许不少人还不知道,当你在百度MP3搜索下载一首歌的时候,百度已经为你买单了。从几年前开始,百度就已经和唱片公司签了协议,不管是正版还是盗版,都按照播放、下载次数来结算。

文化部以“打击侵权盗版”为初衷,不知道从何说起?

三、厚此薄彼,一碗水不端平

好吧,退一万步,就算文化部这次打击是英明正确的,那么,是不是应该一碗水端平呢?规则讲究公平、公正、公开。但事实是,我对这100首歌曲在网络上传播的情况做了检索了解,其中涉及违规的平台,远远超过了文化部立案查处的这些。

比如Hebe的《你太猖狂》、陈奕迅和王菲合唱的《因为爱》,这些歌早已经到处传唱,任何一个MP3平台里都能搜到,比如腾讯音乐、酷狗、酷我,等等。为什么文化部要对百度MP3如此“厚爱”呢?仔细想想,会懂的。

说了这么多,好像有些刻薄,但是我真正想表达的是,对于监管机构,一定要分清责任、分清主次,如果总是搞一刀切、拍脑袋决策,且在执行时厚此薄彼,很难让监管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更不利于问题根结的解决。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