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文物 >

有假?宣汉藏宝遗书与千里外广东出土遗书一致

来源:达州晚报 作者:刘艳 邓成成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1-01 10:24 
核心提示:据60出头的何老先生介绍,1995年秋天,他受亲戚的委托观看其收藏的宝贝,对方告知,1994年冬天,他在扩建鱼池时,无意中挖出一陶瓷罐,里面放着一份遗书,略受潮,晒干后,字迹相当清晰。为探寻遗书内容,何老先生便收藏了该份遗书。

“战乱不息,人心难测,吾且老兮,故将金银元宝藏至正中堂墙下……”这封落款时间为“民国三十七年”,写明家中藏有金银财宝的遗书,被宣汉县收藏爱好者何老先生收藏了十多年。近日,广东媒体报道该省河源市一范姓村民在挖屋基时,无意中挖出一封遗书,其内容竟跟何老先生所藏遗书内容惊人一致。

陶瓷罐内存藏宝遗书

29日上午,何耕耘带着自己收藏多年的“遗书”,特地来到本报,希望找到遗书者的后代,让其找到祖宗留传下来的“遗物”。

据60出头的何老先生介绍,1995年秋天,他受亲戚的委托观看其收藏的宝贝,对方告知,1994年冬天,他在扩建鱼池时,无意中挖出一陶瓷罐,里面放着一份遗书,略受潮,晒干后,字迹相当清晰。为探寻遗书内容,何老先生便收藏了该份遗书。

记者看到这份遗书长28厘米、宽9厘米,其上写着:“吾家良田百顷,房舍百十间。家人几十口,长子任师座赴台,二子居港经商,三子弃家寻兄。战乱不息,人心难测,吾且老兮,故将金银元宝藏至正中堂墙下。上天保佑愚子回归,三三四分,不可争执。有缘得宝者,代为喜事以泽后人。本书四份,各存一份。遗字刘永发,民国三十七年冬至日立。”

何耕耘此后多方打听“刘永发”其人,获悉刘永发是宣汉南坝(五宝)方向人,曾当过团总,家里很有钱,1933年左右红军入川,刘永发来到万源罗文,临解放时突然失踪。刘永发的遗书出土地点是原罗文街上一卖油作坊,刘永发当年正是在此卖油。

千里之外惊现雷同遗书

据广州日报近日报道,河源市村民范简初珍藏一份“遗书”,这份“遗书”是他家20多年前建新房时,从墙基下的一座坟墓中挖出来的。遗书也是放在一陶罐内,至今已珍藏25年,保存完好。

从“遗书”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墓主陈永发应该是一位大户人家,家中有田地百亩、房舍百间和庄园2处,并有3个儿子。其在遗书中称,古稀之年的他难测后事,于是将家中的金银元宝藏在堂中墙下,盼望在外的3个儿子早日归来,取出家中的金银元宝。如果这些金银元宝以后被他人获得,希望获得者能代做善事,用来筑路修桥,以泽“万代之民”。遗书落款时间也是“民国三十七年”。

这篇有关“藏宝遗书”的报道被在东莞市当医生的宣汉人朱中华看到了,朱中华猛地想起,自己在宣汉的好朋友何耕耘数年前也收藏了这样一封遗书,内容几乎一模一样。他便立即将此事告知了何耕耘。

希望找到遗书所指的金银财宝

据村民范简初称,其所在村落自古以来只有严、范两姓村民,村里从来没有听说有陈姓的,他曾从邻村多方探听墓主陈姓的消息,也没有打听到墓主“陈永发”的名字和具体住址。

何耕耘和朱中华都认定,两份遗书是同一人所留。何耕耘猜测,刘永发当年改换姓名,到广东寻找儿子,在河源市生命弥留之际写下“遗书”,并将“遗书”葬于墓中。何耕耘希望能找到遗书主人所留的金银财宝,不管是归还其后代还是筑路修桥,都是一件大好事。

何耕耘还希望借本报提醒市民,数年前曾发生过有人借“古旧遗书”之名诈骗钱财之事,望市民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